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4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包含中广核通过其一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行业概览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是党的二十大明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2023年7月17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23年7月31日,国务院对包括宁德5、6号机组在内的三个核电项目予以核准。我们认为,在国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背景下,核能产业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将更加广阔。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7月17日公布的资料,2023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宏观政策协同发力,我国经济运行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能源供给保障有力,能源消费增速加快。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年1-6月电力工业运行简况》,2023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省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偏紧。我们认为,随着国家各种政策的推动,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有望持续增长。

国家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慧的新型电力系统,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推动市场机制创新。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当前至2030年处于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将基本形成。我们始终积极与地方政府、电网以及相关企业沟通,关注电力体制改革并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争取更优的交易价格和更大的市场份额。

2、2023年上半年主要业务表现

2023年3月25日,防城港3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2023年7月31日,本公司联营企业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的宁德5号及6号机组已获得国务院核准。2023年上半年,我们管理27台在运机组和6台在建机组(其中包含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4台在建机组)。我们管理的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在建核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主要业务表现如下:

(1)在运核电机组:2023年上半年,公司管理的在运核电机组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累计上网电量为1,059.1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14.09%。

(2)在建核电机组:截至2023年6月30日,6台在建核电机组建设进展正常,其中1台处于调试阶段,3台处于设备安装阶段,2台处于土建施工阶段。2023年4月28日,防城港4号机组开始冷态功能试验,进入调试阶段。目前本集团正在有序开展陆丰6号机组及宁德5、6号机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电力销售:2023年上半年,我们在运核电机组实现上网电量1,059.18亿千瓦时(含联营企业),我们的各个售电公司主动融入和密切跟踪各所在省区的电力市场,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共代理零售用户162家,代理用户实际用电量约为91.86亿千瓦时(其中包括本集团以外代理用户)。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总上网电量约55.5%,与2022年同期基本持平。

(4)核能综合利用:关于核能供暖,我们在红沿河核电基地已积累了一定经验,后续适当推广应用。关于与核能相关的储能项目,我们积极在核电所在省区寻找抽水蓄能项目的开发机会,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有序高质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参股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正在按计划施工,控股开发的抽水蓄能项目正在全力推进滚动列入国家规划。同时,我们也与其他企业合作拟在广东联合打造大型核储互补电化学储能示范项目,正在推进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

3、下半年展望

2023年下半年,我们计划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深化安质环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核安全、工业安全、设备设施、环境保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2)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推进机组高质量建设(包括委托管理项目),全力推动防城港4号机组调试阶段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已核准机组FCD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推进其他项目的申报和核准;

(3)保持所有在运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下半年新开展10个换料大修;

(4)密切跟踪及分析电力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营销体制机制,加强市场营销能力建设,采取针对性的营销策略,以多渠道及多种方式争取更多的上网电量,争取更优的市场电价,力争2023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不低于近三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的平均值;

(5)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研发,持续加大核电自主攻关,加快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推进数字核电建设,以自主创新驱动业务增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科研成果向外部市场的转化应用,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6)持续推进“三化”管理策略的实施和精益化管理方案的落实,加强内部资源统筹与协调,加强对在建机组建设成本的控制,持续控制在运机组的运营维护成本;

(7)紧密跟踪国家政策和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保持谨慎的原则,通过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及时识别风险的变化,并适时调整现有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4、其他

(1)2022年度股息派发

2023年5月25日,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划以现金形式派发2022年度末期股息。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3-036及于2023年5月25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3-031的公告。本公司向H股股东派发股息的实施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4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的通函及于2023年5月25日刊发的有关公告。2022年度末期股息已于2023年7月7日支付完毕。

(2)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于2023年8月5日任期届满,由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未能如期完成推荐,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发出延期换届公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继续履职,直至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及第四届监事会之日止。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3-035的公告。

(3)防城港3号机组临时上网电价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核电”)收到防城港3、4号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防城港3、4号机组的临时上网电价为0.4063元/千瓦时(含税),分别自防城港3、4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3-020的公告。

(4)防城港3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

2023年3月25日,防城港3号机组已完成所有调试工作,具备商业运营条件,开始进行上网电量的统计。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3-021的公告。防城港核电已于2023年6月底获得防城港3号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

(5)台山1号机组换料大修情况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核电”)已按计划于2023年第一季度开始台山1号机组的年度换料大修。在本次换料大修期间,台山核电对1号机组调整增加了部分检查和试验等相关工作,为EPR机组长期稳定运行积累数据和经验。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3-033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4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现场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朱慧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王宏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3-045)。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近期公司已经收到有关第三届监事会的候选人推荐建议,根据有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时伟奇先生、庞晓雯女士和张柏山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他们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权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4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和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杨长利先生、施兵先生、冯坚先生和顾健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

4. 经全体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高立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监事、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3-043)。

3.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施兵先生、高立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第二期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3年8月5日已经届满,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近期,公司已经收到有关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建议,根据有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冯坚先生及刘焕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他们将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共同构成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权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3年8月5日已经届满,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近期,公司已经收到有关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建议,根据有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他们将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共同构成第四届董事会。后续公司将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遴选情况,适时组织补选1名独立董事,或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

李馥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鸣峰先生和徐华女士正在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均承诺将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鸣峰先生和徐华女士各自的公开承诺已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候选董事的简历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权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订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薪酬方案如下,任期内如有新董事、监事补任,按照下述薪酬方案执行。

(1)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薪酬标准遵从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如执行董事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其薪酬遵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执行。执行董事的薪酬由公司管理发放。

(2)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按照其任职单位有关薪酬标准执行,由其所在公司管理发放。

(3)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按照其任职单位有关薪酬标准执行,由其所在公司管理发放。

(4)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标准遵从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均为税前金额。有关酬金包括薪金、酌情花红、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以及其他津贴。上述标准包含兼任各专门委员会酬金待遇,且出席董事会、监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再额外领取会议津贴。上述薪酬方案按有关董事和监事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实际履职时间执行。

上述薪酬方案须以第四届董事会及第四届监事会成立为前提,若第四届董事会或第四届监事会未能如期成立,则有关薪酬方案表决失效。

根据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每位独立董事的薪酬每月按人民币5,000元预发,于次年度根据履职评价结果进行结算,评定为优秀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0万元,评定为良好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8万元,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6万元。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有关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述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46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0年8月5日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于2023年8月5日届满。此前由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发出延期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新一届董事会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其中包括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后续公司将根据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遴选情况,适时组织补选1名独立董事,或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和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冯坚先生和刘焕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已分别取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鸣峰先生正在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承诺将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有关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1)杨长利先生,1964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杨长利先生于202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杨长利先生在核电、核燃料、科技研发及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0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担任中广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长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长利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高立刚先生,1965年出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高立刚先生于2014年3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立刚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07年12月至2013年10月相继担任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现称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广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9月担任通用核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高立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历女士,1969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硕士学位,律师职业资格。李历女士在宏观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3年2月至2021年7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巡视员、正局长级干部,期间,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挂职任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厅级),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李历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历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庞松涛先生,1971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庞松涛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担任中广核核电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10月兼任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担任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11月更名为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中广核副总经理,期间,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庞松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庞松涛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冯坚先生,1967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冯坚先生于2023年2月10日获委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冯坚先生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12年10月至2021年8月,先后担任广东恒健核子医疗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副董事长、珠海市横琴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兼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冯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冯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焕冰先生,1973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刘焕冰先生在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预算处处长,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担任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10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核能发电公司,证券代码:601985)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刘焕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焕冰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鸣峰先生,1971年出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博士学位,香港资深大律师,英国衡平大律师协会海外会员。王鸣峰先生在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14年8月至2020年7月担任香港证监会非执行董事、香港保险业上诉委员会委员,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国际法委员会主席、中国业务发展委员会副主席,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仲裁委员会主席,2016年7月至今担任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担任香港原讼法庭暂委法官,2021年9月至今担任香港原讼法庭特委法官,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20年9月至今担任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鸣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鸣峰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馥友先生,1955年出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馥友先生于2020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李馥友先生在能源、煤炭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9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898)副总裁,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兼任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508)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10年9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馥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馥友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徐华女士,1960年出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徐华女士在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及监督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5年5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副局长,2011年12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巡视组副组长(正局长级),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担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7年12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22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徐华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4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20年8月5日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于2023年8月5日届满。此前由于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为确保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发出延期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鉴于当前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股东推荐和被提名人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时伟奇先生、庞晓雯女士和张柏山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各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及8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040)。

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方案通过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1)时伟奇先生,1966年出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时伟奇先生在审计、企业管理、商务管理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4年5月至2014年8月担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2014年8月至2017年5月担任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挂职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际核电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担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担任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Edra Power Holdings Sdn. Bhd(埃德拉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时伟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时伟奇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庞晓雯女士,1979年出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庞晓雯女士于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庞晓雯女士在企业财务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14年4月起历任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广东恒健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8年5月至2023年6月担任广东恒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担任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庞晓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庞晓雯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柏山先生,1971年出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柏山先生于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张柏山先生在财务、成本预算、财务信息化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3年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福建福清核电总会计师,2017年12月至今担任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8月至2022年9月担任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至2022年9月担任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9月至今担任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张柏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柏山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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