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3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7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号)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1.3157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7.60元。截至2018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1.3157万股,募集人民币182,499,993.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824,999.9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0,674,993.27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广东发展银行望江路支行账号为9550880209982400344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284,013.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390,980.1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6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7年9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12月13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8日与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开设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独立财务顾问。

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635.65万元,尚未使用的9,621.15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设立的专户的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后均已销户。相关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账号9550880209982400344)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潭支行(账号1001300000675922)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情况。

(三)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4,883,740.91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3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14,883,740.91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大华核字[2019]001434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五)前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未授权和超额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事后确认。

(六)前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前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和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了投资进度、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决定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6,46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7,635.65万元,差异原因是募集资金项目提前终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了投资进度、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已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时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未实现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终止时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7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4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9月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敬梅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wantong-tech.net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1

2、投票简称:皖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次会议召开时起,至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614,7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2023年8月22日,公司收到南方银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22日,南方银谷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方银谷减持股份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南方银谷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南方银谷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南方银谷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南方银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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