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2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85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周五)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8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国平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3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登载于2023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可转债转股适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海正定转”)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期限为6年。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海正定转”自2021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

“海正定转”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不定期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定期发生变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可转债转股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可转债转股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9月19日(周二)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登载于2023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86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8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海正定转”)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2023年7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71号),确认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5日,累计共370,500,00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9,122,774股,增加实收股本29,122,77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1,304,248.77元。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9,513,077.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09,513,077.00元。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9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1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39,400股,并于2023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2023年7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72号),确认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回购款13,854,256.47元(扣除已派发的现金分红款508,214.00元),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1,639,4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2,723,070.47元。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7,873,677.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07,873,677.00元。

上述可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07,873,67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20,787.367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87号

债券代码:110813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

至2023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李媛婷、胡玥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3-88号

债券代码:110813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647,90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32%。

由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9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1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39,4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另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转股股数为29,122,774股。由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国贸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的公司74,647,90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1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45号),国贸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3,607,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期间,国贸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97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贸集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持股比例”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减持比例”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国贸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国贸集团前次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7.16%,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由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股份变动后持股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207,873,677股为基础测算。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国贸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国贸集团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国贸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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