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李金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金艳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金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毕正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公司监事会4名监事共同推举万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李金艳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人选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金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金艳女士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资料》。
二、关于聘任毕正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正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华润燃气推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提名毕正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毕正亮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目前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现暂由董事、总经理车德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毕正亮先生取得相关证书后,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
邮政编码:400020
联系电话:023-67952837
传真号码:023-67952837
电子邮箱:dbcqgas@163.com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附:毕正亮先生简历
毕正亮先生,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6年5月任猴王集团北京电焊条厂财务科长;1996年5月至1997年7月任山东三株集团宜昌销售公司财务经理;1997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设备公司财务部资产室主任;2003年3月至2003年8月任天师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任百江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4月8月至2005年10月任百江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四川片区财务代表;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长沙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常德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风险总监;2015年5月至2017年9月任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任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华润燃气大连区域公司财务总监、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任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8月起拟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后,聘任正式生效),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7日
至2023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于近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3年8月16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兰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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