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3一05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通知,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关于集团投资公司将持有安阳钢铁574,484,277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安钢集团的批复》、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74,484,27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无偿划转至安钢集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与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签署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74,484,27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无偿划转至安钢集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收购人安钢集团已于2023年7月4日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1,918,308,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8%。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无偿划转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收到收购方安钢集团《关于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情况的说明》,其主要内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过户所需文件尚未完全取得,本次无偿划转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我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无偿划转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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