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5)。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50元/股调整为22.3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实施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550,5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20,249股,公司目前现有总股本为127,330,477股),最高成交价为16.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811,993.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3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898,82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74,706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6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如下:
变更前:
注册资本:12775.0726万元
变更后:
注册资本:12733.0477万元
除上述信息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5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建材”)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志朋
注册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新区宝能中心7号楼1504室A1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7%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股33.3%股权。
经核查,中岩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永乐支行、北京商银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金融机构”)拟签订《网络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集中模式)》(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将授信额度分配至子、分公司,公司授权子、分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对于子、分公司使用公司分配的签发限额,如子、分公司对于已签发但在债权到期日时未足额偿付的,则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上述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供应链业务多样化的经营需求;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本次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田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立建、牛辉、周建和,独立董事高平均、张新卫、陈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吴剑波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供应链业务多样化的经营需求;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本次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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