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进展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年9月27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31,786.30万元,收购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少数股东权益合计49%的股权,并共同签署了《关于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详见2022年9月10日、2022年9月28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二、本次工商变更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工商变更前后,金河环保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三、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各方同意,受让方从股权转让价款中一次性预留部分款项(下称“预留金额”)用于代缴自然人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税款金额由本次交易所涉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主管机关确定,并由受让方在履行完毕代扣代缴义务后向各自然人转让方实行多退少补。各方确认,虽然本协议项下自然人转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但是预留金额由受让方在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前一次性扣除。
各方同意,受让方分两期向自然人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价款应全部支付至各自然人转让方的指定收款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底完成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四、自然人转让方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并办理锁定的安排
自然人转让方同意,自然人转让方将于收到扣除预留金额后的股权转让价款余额之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购股期间”)将该等款项全部用于在二级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票购买和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
自然人转让方应在收到各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将各期款项全部转入指定购股账户。自然人转让方同意自股权转让价款转入指定购股账户之日起至锁定期届满之日止,不转出该等资金,亦不将该等资金用于买入上市公司股份以外的用途。
各方同意,由上市公司于本次购买全部完成时统一对本次购买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及/或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手续。截止本公告之日,自然人转让方已遵守约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在二级市场买入金河生物股份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1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5日
7、出席对象:
(1)2023年8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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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第2项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王志军、王晓英、路牡丹、路漫漫、焦秉柱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2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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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③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23一05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
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7月31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董事王志军先生和董事路漫漫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3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16,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34%。2022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总额为9,015.87万元(不含税)。2023年预计租赁金河建安土地发生关联交易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1%。2022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总额为28.57万元(不含税)。预计两类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330万元。以上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中“新建年产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的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在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新建年产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41.45亩,总建筑面积为84,664m2,总构筑物面积为7,330m2,项目总投资66,458.7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概算投资20,006.04万元,截至2022年末已累计完成(已结算部分)7,400万元(含税),2023年预计完成12,600万元,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建筑工程概算投资20,006.04万元仅指主体工程的建筑工程部分的投资,室外配套工程投资1,032.54万元未包含在建筑工程概算投资中。为节约蒸汽成本,将原预计从第三方购买蒸汽的方案变更为自行铺设管路从发电厂下属企业直接购买,实现点对点供汽,此为项目局部变更范围,新增的管路投资未包含在原项目总投资中。
本次拟新增的年产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预计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1)室外配套工程投资1,032.54万元,主要包括室外给排水、雨水工程、道路工程、管架及基础工程、消防工程、土方工程等;
(2)引接呼铝电汽源直供蒸汽管道工程是年产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生产用蒸汽要素配套工程,蒸汽管道总长度约5公里,预计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0万元,材料、安装及其他费用1,320万元。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指第(1)项和第(2)项的土建部分,合计金额1,312.54万元。
根据年产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项目支出情况,新增蒸汽管路投资后预计项目总投资不会突破原预计总投资66,458.70万元。
本次新增后,2023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17,61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93%。2023年预计租赁金河建安土地发生关联交易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1%。预计两类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642.54万元。
上述各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且预计交易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不超过关联交易总额的情况下,各项目之间可以有适当的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路牡丹、路漫漫、王晓英、王志军、焦秉柱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金河建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注册资本:2,07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璜,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河建安总资产17,754.61万元,总负债5,515.16万元,净资产12,239.45万元,营业收入10,135.47万元,净利润369.7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持有金河建安82%的股权,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河建安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河建安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金河建安拟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项目需要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实施招标程序的,金河建安将按规定参与投标,如中标则实施相关关联交易,未能中标则不予实施。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金河建安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等事宜时有利于及时协调处理,将极大提高施工效率,并且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支付时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地对2023年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2023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的关联人王春苗先生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东、公铁立交桥北侧的鼎盛华世纪广场一期写字楼22层房屋及十个与该房屋相匹配的永久性使用车位的租赁合同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工作及各项业务的正常进展,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向王春苗先生租用其所拥有的该房屋作为公司呼和浩特市区的办公场所,同时满足往来客户的接待、洽谈、会议场所等需求。本次租赁期三年,租赁费用为壹佰零伍万元整。本次租赁定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关联关系
出租方王春苗先生系董事长王东晓先生次子、董事王志军先生弟弟、董事路漫漫先生是王东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房屋租赁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董事王志军先生和董事路漫漫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王春苗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05%,该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姓名:王春苗
身份证号码:150102197606XXXXXX
王春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次子、董事王志军先生弟弟、董事路漫漫先生是王东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房产租赁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春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王春苗先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王春苗
乙方(承租方):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东、公铁立交桥北侧的鼎盛华世纪广场一期写字楼22层(20#楼)及十个与该房屋相匹配的永久性使用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1,811.48平方米,固定永久车位10个。
(三)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四)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共三年,在2023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第一期租赁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同等价格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达成续租协议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1,050,000元(其中房屋租赁金1,000,000元、10个永久车位租金50,000元)。(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第一期租金签订合同当日起15日内支付,以后每期租金在届满一年时的15日内支付。
(六)成立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照该物业其他楼层及周边类似物业的租赁市场价格,双方意向租赁价格为房屋年租金人民币1,050,000元(其中,房屋租赁金1,000,000元,10个永久车位租金50,000元)。本次合同金额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因合理理由发生。主要是为了改善办公条件,同时满足来往客户的接待、洽谈、会议场所等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05%,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方面无重大影响。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本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与该关联人无其他关联交易,每个会计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该房屋租赁年度租金壹佰零伍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改善办公条件,同时满足来往客户的接待、洽谈、会议场所等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本次租赁行为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方面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是为了改善公司的办公条件。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定价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正常公允,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租赁合同》;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千岁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拟对《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和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向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7,5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借款总期限不超过5年,借款年利率为4.00%。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和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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