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01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6 公司简称:*ST商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的决定书,经佛罗伦思申请,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沈阳中院最终受理佛罗伦思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沈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沈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批准、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

2、盛京银行与公司及商业城百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辽宁诚信公证处于2023年1月20日作出(2023)辽诚证执字第3号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沈阳中院基于盛京银行的申请已执行立案并下达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经公司在网上查询获悉,2023年7月,沈阳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两次网络司法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名下2处自有房产及附属土地使用权均已流拍。沈阳中院定于2023年8月5日10时至2023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名下2处自有房产及附属土地使用权,该次变卖的起拍价格为第二次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即人民币921,739,952元,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69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 任:孙世光

委 员:王保岳、梁沁芳、陈振奋、汪艳娟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 任:刘洪涛

委 员:魏立峰、王婻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 任:汪艳娟

委 员:刘洪涛、王帮清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 任:魏立峰

委 员:刘洪涛、梁沁芳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3-070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7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监事会审核意见:(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3-07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3年下半年,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经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3-068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号),于2023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一)》(公告编号:2023-012号),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29号),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45号),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49号),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59号)。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主要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偿还债权人债务本息,债权人采取诉讼等措施进行财产保全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号),于2023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一)》(公告编号:2023-012号),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29号),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45号),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49号),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59号)。

二、进展情况及解决措施

(一)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累计为44户,被冻结资金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85.83万元,占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货币资金余额约48.98%,占公司目前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约54.52%,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二)解决措施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债权人的诉求,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协商,争取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解决债务问题。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门店仍在正常营业,由于债务逾期风险较高,公司未来仍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查封等不确定事项。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的决定书,经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思”)申请,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沈阳中院最终受理佛罗伦思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沈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沈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3-071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5号文核准,公司由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343.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55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50,005,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5,316.97元,募集资金净额344,370,483.03元。

截止2021年12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商业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0,005,800.00元,扣除应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180,000.00元(含税,不含税金额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款为人民币346,825,800.00元,于2021年12月2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12月27日偿还银行借款25,000,000.00元,2021年12月27日偿还关联方债务80,000,000.00元,余款241,825,800.00元于2021年12月27日转入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23,464.66元,主要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入账等原因产生。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商业城制定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余额合计为23,464.6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因上述账户处于冻结状态,无法进行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东莞证券分别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东顺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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