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33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2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红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田磊、杨维、曾率、丁涛,独立董事杨国辉、王建军、戴薇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何志先生因其他事务未出席本次大会;
3、董事会秘书邹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李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冉茂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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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律师:黄冬梅、罗应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34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6日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任独立董事冉茂盛先生,杨国辉先生的辞任报告正式生效。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转,公司补选冉茂盛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红军(主任委员)、杨维、王建军;
审计委员会:冉茂盛(主任委员)、王建军、曾率;
提名委员会:王建军(主任委员)、冉茂盛、丁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薇(主任委员)、冉茂盛、田磊。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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