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年07月27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4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6日,基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的长期合作,经公司与苏宁易购协商,双方就苏宁易购向公司偿还3.26亿元代偿款事项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苏宁易购按照不低于4,075万元/季度的标准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以现汇方式向本公司清偿全部代偿款。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临2023-027号)。

二、《还款协议》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第二期代偿款4,075万元。本次还款后,公司已按照《还款协议》收到两期代偿款还款,累计还款金额8,150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24,450万元。公司将持续推进上述经销商偿还代偿款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4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97号),要求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做进一步披露。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一)关于诉讼事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显示,公司近三年涉及多个重大诉讼事项,2022年度公司的预计负债期末余额5.47亿元,同比增加54%。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通)因未依约支付货款本金、逾期违约金等,被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减简称建投公司)、莆田市国投森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通公司)、泉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物资)、泉州市交发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交发)起诉,涉案金额合计超4亿元。此外,公司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中商联合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联合)涉及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中商联合上诉称并不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及支付对价关系。

请公司:1、自查并披露与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泉州物资、泉州交发进行贸易和公司与鞍钢股份、中商联合票据追索权纠纷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其接触的途径、过程,合同签订时间、交易内容、商业模式和利益分配方式、资金往来情况及货物实际交付情况等,说明上下游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相关交易是否为融资性贸易等情形、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变相为相关方提供资金; 2、全面自查是否涉及其他无经营实质的贸易业务情况,若涉及,请披露历年业务规模、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收入确认和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等;3、说明在涉诉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在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审查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4、结合各类预计负债项目的业务背景、期后进展和公司履约、赔付的情况等,说明期末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事项1、自查并披露与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泉州物资、泉州交发进行贸易和公司与鞍钢股份、中商联合票据追索权纠纷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其接触的途径、过程,合同签订时间、交易内容、商业模式和利益分配方式、资金往来情况及货物实际交付情况等,说明上下游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相关交易是否为融资性贸易等情形、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变相为相关方提供资金。

一、顺达通与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泉州物资、泉州交发进行贸易纠纷相关情况

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泉州物资、泉州交发于2021年陆续起诉顺达通后,顺达通进一步梳理了该业务上下游交易的业务模式,其合同签订及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涉诉业务接触的途径、过程:基于顺达通在供应链行业的资源优势,通过供应商寻源,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泉州物资、泉州交发等陆续与顺达通取得联系。在2019年9月-2021年1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商务交流,确定商务交易的细节,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泉州物资、泉州交发四家上游公司以及其他下游公司先后与顺达通签订化工材料聚苯乙烯购销合同。前述业务交易模式为:下游公司向顺达通出具收货手续后,顺达通向上游出具收货手续;下游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向顺达通付款后,顺达通再根据与上游公司签订的合同,向上游公司按约付款,顺达通获取的收益即为“上、下游合同的价差”。

前述业务按年度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金额如下(含税金额):

单位:元

前述四家供应商因上述业务的部分采购合同的履约及付款义务与顺达通发生争议,导致诉讼纠纷。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1、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案件:建投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顺达通诉至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要求顺达通偿付货款本金126,867,649.3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森通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顺达通诉至莆田中院,要求顺达通偿付货款本金196,555,272.2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

2022年1月28日,顺达通收到莆田中院送达的关于上述两个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分别判令向建投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23,174,39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向森通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96,555,272.2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顺达通于2022年2月分别对上述两个案件提起上诉,2022年8月15日,分别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两个案件的二审受理通知书,两个案件二审均于2023年1月11日开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作出生效判决。

2、泉州交发案件:泉州交发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顺达通诉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要求顺达通偿付货款本金95,927,029.5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截至2023年4月26日,顺达通收到泉州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令顺达通支付货款本金81,936,503.4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顺达通和泉州交发收到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后,均在上诉期内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7月20日,顺达通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案件的二审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泉州物资案件:泉州物资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顺达通诉至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要求顺达通偿付货款本金28,518,943.2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2023年5月8日,顺达通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令顺达通支付货款本金16,474,012.6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顺达通和泉州物资收到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后,均在上诉期内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2023年7月10日,顺达通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案件的二审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待开庭。

上述诉讼案件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案件最终结果尚未确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工商登记等公开信息查询,与顺达通签订合同的上下游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顺达通也没有通过与上述四家上游公司以发生业务的方式对外出借资金、从外融入资金。

二、公司与鞍钢股份、中商联合票据追索权纠纷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鞍钢股份、中商联合的票据纠纷,主要基于业务上下游结算中采用的票据结算,后续因出票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承兑人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到期兑付,而产生的票据追索交易链条上的相关诉讼事项,目前相关民事诉讼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项2、全面自查是否涉及其他无经营实质的贸易业务情况,若涉及,请披露历年业务规模、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收入确认和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等。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涉及其他无经营实质的贸易业务情况。

事项3、说明在涉诉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在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审查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顺达通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业务过程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业务风险控制操作流程》《信用管理办法》《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健全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在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方面,顺达通前期进行现场尽职调查;根据《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开展业务前需经过顺达通风控委员会评审。业务开展过程中每月对每项业务进行抽查,该业务结束后进行总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均有效组织内控实施。

尽管顺达通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因个别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上述诉讼纠纷。上述涉诉纠纷发生后,本公司责令顺达通立即进行整顿,并对其各项业务专项检查。根据调查情况,顺达通免去了时任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在内的多位高管职务,部分人员转为专职收账人员。

事项4、结合各类预计负债项目的业务背景、期后进展和公司履约、赔付的情况等,说明期末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针对涉诉事项,公司详细分析了案件诉讼进展及预期情况,根据案件一审判决结果、相似案件判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了相关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关于重大诉讼的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2、了解、评价、测试诉讼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销售与收款流程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检查相关流程是否与公司内控制度相符;

3、向代理律师发函,询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未决诉讼的专业意见;

4、检查相关业务合同等业务单据,分析业务合同条款;

5、查询上下游的工商信息,核实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

6、获取报告期末与预计负债有关的诉讼明细;

7、获取并检查诉讼案件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判决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管理层沟通,了解未决诉讼应对措施、进展情况以及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的判断过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

1、公司与建投公司、森通公司、泉州物资、泉州交发进行贸易和公司与鞍钢股份、中商联合票据追索权纠纷相关业务的上下游不具有关联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方控制,相关交易不存在公司直接为相关方提供资金的情形;

2、公司不涉及其他无经营实质的贸易业务情况;

3、在涉诉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在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审查方面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

4、公司期末预计负债计提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主营业务。年报显示,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82亿元,同比下降7.18%,公司称,收入下滑系ICT综合服务业务中消费类电子产品销售规模下降以及中间产品贸易业务规模收缩等因素导致。主营业务情况表中,分行业看,家电实现收入687.17亿元,毛利率9.99%;中间产品实现收入150.65亿元,毛利率10.87%;特种业务实现收入25.38亿元,毛利率24.02%;运输实现收入13.68亿元,毛利率5.68%;房地产实现收入15.13亿元,毛利率40.87%。分产品情况中,ICT产品实现收入331.17亿元,毛利率3.54%。但公司在年报中并未按照上述分类对相关业务情况进行介绍。分季度看,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相对平稳,但利润波动较大,1-4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0亿元、1.02亿元、0.74亿元、2.42亿元。

请公司: 1、按照主营业务情况表中的相关分类补充披露各细分行业的具体经营情况、经营模式和产销量情况,并分析变动原因;2、按照细分行业分别列示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及变化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及关联关系、主要销售产品、金额及占比、合作时间、结算政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补充说明ICT产品、中间产品的具体产品名称和类别,并结合具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披露中间产品贸易业务的开展及上下游情况,以及ICT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4、结合各项业务的经营情况及收入确认方法,分析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波动趋势不一致、以及四季度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事项1、按照主营业务情况表中的相关分类补充披露各细分行业的具体经营情况、经营模式和产销量情况,并分析变动原因。

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情况说明:

1、产品类别说明:以上列示的主要产品系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制造业务产品,其中家电业务-白电产品包含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卫等。电池业务占整体营业收入占比极低,未单独列示。家电业务中的ICT综合服务业务、系统工程,中间产品中的前端产品,运输业务,特种业务及房地产业务等因物料类别复杂或属于服务及贸易类业务、数量汇总属性不强,故未单独列示。

2、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说明

(1)家电业务-智能电视产销存量同比大幅度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内业务OEM/ODM业务的增长,海外业务抓住了日韩品牌退出部分市场带来的产销量大幅增长。由于上年同期智能电视库存量处于低位,叠加2023年春节备货的影响,2022年末库存量同比增长43.52%。

(2)中间产品-冰箱压缩机产品库存量同比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受2023年春节备货和部分客户预定增加影响,2022年末库存量同比增长89.86%。

经营模式、经营情况分别如下:

一、家电业务板块

(一)智能电视业务

1、主要经营模式:立足国内和海外主要市场,实现电视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一体化、线上线下销售一体化、自主品牌与OEM/ODM业务协同化。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2022年,国内自主品牌及OEM/ODM产销量分别为561万台、551万台,上年同期分别为396万台、413万台,分别同比增长41.67%、33.41%,主要得益于OEM/ODM业务的大幅增长。海外自主品牌及OEM/ODM产销量分别为942万台、934万台,上年同期分别为716万台、717万台,分别同比增长31.56%、30.26%,主要得益于抓住了日韩品牌退出部分市场的机会,为全年产销量带来大幅增长。

公司运营效率持续全面提升,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但受宏观环境及家电行业整体不振,以及关键物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销量上升但收入同比下滑。2022年,智能电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35.28亿元,同比下降约2.27%。

(二)白电业务

白电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21.SZ,股票简称:长虹美菱)旗下业务,详细内容请见其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下述数据因合并抵消及合并范围原因,与长虹美菱披露数据存在部分差异。

1、主要经营模式: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卫与小家电、生物医疗等产品研发、制造及销售一体化模式。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2022年,白电业务实现产品产销量分别达2,789.28万台、2,775.34万台,上年同期分别为2,255.6万台、2,291.75万台,分别同比增长约23.66%、21.10%。其中:

冰箱(柜)与空调业务方面:公司强化独特产品价值能力,持续输出精品、爆品。同时,优化国内、海外市场布局,渠道运营能力稳步提升。2022年,冰箱(柜)与空调实现营业收入约180.97亿元,同比增长约17.79%。

洗衣机业务方面:坚持差异化、高品质的竞争策略,对产品结构进行持续的优化与调整,持续推动国内产品领先战略,完善海外产品平台的布局。2022年洗衣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7.54亿元,同比增长约12.64%。

厨卫、小家电业务方面:聚焦核心产品领域,推动线下渠道扁平化转型,线上全面布局平台电商,逐步建立行业影响力。2022年,厨卫、小家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6.06亿元,同比增长约20.72%。

生物医疗业务方面:加强技术研发,深入细分市场渠道布局,产品涵盖-196℃至8℃全温区,广泛应用于医疗系统、血液系统、疾控系统、卫生系统、高校科研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基因工程以及生命科学等领域。2022年,生物医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3.52亿元,同比减少约20.12%。

2022年,面对宏观经济不振、消费持续低迷、行业整体下滑的情况,加之高温限电等因素对市场的影响,公司坚持良性经营,采取强化市场投入及终端赋能,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拓展客户新渠道,并与重点客户达成战略合作等举措,同时因大宗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使得白电业务各产品线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生物医疗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系2022年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低温存储设备市场需求减少、产品销售结构变化所致。

(三)ICT综合服务业务

ICT综合服务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991.HK,股票简称:长虹佳华)旗下业务,详细内容请见其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下述数据因合并抵消及合并范围原因,与长虹佳华披露数据存在部分差异。

1、主要经营模式:该业务为分销+服务型经营模式,包括海量类业务、增值类业务、转型业务等。通过整合国际技术与产品资源,并依托自身技术、资源整合能力及服务能力,为合作伙伴提供基于应用技术、性价比高的专业解决方案、IT产品及云计算服务,助力伙伴数字化转型。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2022年,ICT综合服务业务发挥资源及能力优势,持续推动海量类业务、增值类业务及转型业务的开展。海量类业务以数智技术为支撑创新业务模式,强化全渠道营销,为上下游伙伴提供高效的智能化营销服务,稳步推进海外业务发展。增值类业务深耕拓展重点国产品牌,强化服务、技术和研发的多点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重点行业客户服务价值,积极培育发展新模式、新动能,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打造数字化云生态运营综合服务平台。

因重点渠道合作规模下降及部分供应商供货受限等影响,ICT综合服务业务中消费类电子产品销售业务规模同比减少约40亿元。2022年,ICT综合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331.17亿元,同比下降约12.24%。

(四)机顶盒业务

1、主要经营模式:该业务集路由器、网关、光猫、机顶盒等宽带网络、物联网系统及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综合服务运营商、各类生态服务公司以及物联网垂直行业服务提供商等。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公司国内电信运营商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业务和客户多元化取得较大进展。海外传统智慧媒体业务板块较为稳定,新兴业务板块市场,尤其在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区域的突破取得一定成绩。2022年,机顶盒业务实现产品产销量分别为1,780万台、1,757万台,同比分别下降约5.31%、4.87%。受高温生产限电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经历前所未有的压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收入、毛利、产量、销量下降。2022年,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1.14亿元,同比下降约8.18%。

二、中间产品

中间业务主要包括以冰箱压缩机为代表的部品业务,以电子制造(EMS)为代表的精益制造的零部件业务等。

(一)冰箱压缩机业务

冰箱压缩机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04.SZ,股票简称:长虹华意)旗下业务,详细内容请见其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下述数据因合并抵消原因,与长虹华意披露数据存在部分差异。

1、主要经营模式:冰箱压缩机及商用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2022年,加快先进技术的研发和突破,产品结构、营销策略等不断优化,冰箱压缩机总产销量分别为6,702万台、6,731万台,上年同期,总产销量分别为6,907万台、6,792万台,分别同比下降2.97%、0.90%。在冰压行业总销量同比下滑10.3%的情况下,2022年,公司冰箱压缩机总销量同比仅小幅下降0.9%,大幅跑赢行业,继续保持行业第一。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推进产品提质、生产提效等措施,在行业两位数下滑的情况下,总销量同比小幅下降0.9%,并跑赢行业大盘。

(2)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盈利能力,高附加值产品占比稳步提升,其中变频压缩机销量1,631万台,同比增长18%。

(3)推进成本管控及效益提升,持续开展工艺创新、工艺优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等,业务经营效能增强,产品毛利率得到提升。

(4)汇率变动以及材料成本下降等对公司盈利产生的积极影响。

(二)零部件业务

1、主要经营模式:该业务主要立足EMS能力优势,开展家电整机前端器件与配件加工、包装物的制造与销售等。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该业务在面向内部家电配套需求的同时,基于EMS能力外放,积极拓展外部市场,突破变频及功率控制组件、照明产品等,支撑该业务持续经营,稳健发展。2022年,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2.06亿元,同比下降约4.17%。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近1亿元,主要为外部TOB客户订单收缩以及市场环境影响部分订单减少所致。

(三)其他中间产品

主要为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依托公司供应链上下游资源优势开展的大宗材料购销业务等。2022年,公司基于优化业务结构及风险控制的考虑,对部分中间产品的贸易业务进行了收缩。

三、运输业务

运输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6237.NQ,股票简称:长虹民生)旗下业务,详细内容请见其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下述数据因合并抵消原因,与长虹民生披露数据存在部分差异。

1、主要经营模式:运输业务系干线运输、仓储、装卸、区域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信息咨询等服务。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在充分发挥基础性物流服务优势的同时,大力培养以供应链管理和运营为核心的增值延伸服务能力,通过智慧物流建设增强公司技术驱动能力,从而实现优势资源的整合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打造高度集成的物流规划+运营一体化服务体系。2022年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深挖内部资源,开源节流等手段,毛利同比增加0.63%。2022年,运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3.67亿元,同比下降约7.37%。

四、房地产业务

本业务主要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工厂搬迁后,在属地政府的支持下,对老厂区土地实施土地变性后进行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1、主要经营模式:开展房地产的设计、建设、销售与交付等常规开发业务。

2、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2022年全国新房市场表现低迷,包括新房销售、新开工、开发投资在内的各项主要指标均出现历史最大跌幅,新房库存消化周期普遍延长。

在严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开发策略,做好开发进度把控,推进产品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长虹国际城、橡树郡智能精装房方案及销售等,进一步提升产品溢价。2022年按计划实现了安州长虹世纪城项目三期、景德镇银湖新都项目四期、绵阳长虹城项目一期臻境、中山华悦府项目交付,交付面积约36万㎡。受整体市场需求下降的影响,收入同比下降。2022年,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5.12亿元,同比下降44.93%。

五、特种业务

1、主要经营模式:特种业务属于生产制造型经营模式,主要为特种蓄电池的研制、生产等。

2、主要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依托在特种电源市场的基础优势,大力推进新型航空产品科研开发及成果转化,紧抓高铁动车组国产化机遇,在多个细分领域取得市场突破,市场份额不断扩大。2022年,特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5.38亿元,同比增长约19.09%,其中特种电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5.18亿元,其他特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0.20亿元。

六、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分部主要包括互联网用户运营业务、智慧医疗业务、扫地机器人等业务,各自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极低。2022年,其他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约16.71亿元。

事项2、按照细分行业分别列示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及变化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及关联关系、主要销售产品、金额及占比、合作时间、结算政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一、家电业务

单位:万元

注:1、排名系2022年、2021年分别前五,两年客户有所变化,故客户数量大于5名,下同。

2、客户3系苏宁系客户应收,其应收账款余额包括应收票据转入应收款项;2021年,该客户曝出资金流动性风险,其经营遇到阶段性困难,故应收余额较大,公司已对与该客户的合作采用资产抵押担保等形式进行信用风险管控。

二、中间产品

单位:万元

三、运输业务

单位:万元

四、房地产业务因均系个人购房客户,故未按行业分类列报前五客户。

五、特种业务

单位:万元

注:特种业务部分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超过2022年收入金额原因: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对该类客户销售规模较大,部分货款需客户的审计机构审价后才能最终结算,导致结算周期长,账龄分类为1-2年,该类客户资质较优,应收信用风险可控。

六、其他业务

单位:万元

事项3、补充说明ICT产品、中间产品的具体产品名称和类别,并结合具体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披露中间产品贸易业务的开展及上下游情况,以及ICT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一、ICT产品补充分析说明

(一)具体产品名称和类别有:1、消费类业务:该部分业务加强与核心厂商的沟通和合作,全力拓展及丰富优势产品线,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全域全渠道营销的同时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营销场景需求。分销产品主要包括个人计算机、数码产品及IT配件等;2、商用类业务:该业务加大国产品牌合作力度,与ICT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头部厂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持续推进重点国产品牌深化拓展。强化服务、技术和研发的多点能力建设,助力提升重点行业客户服务价值,构建贸服技研一体化业务体系。分销产品主要包括存储产品、小型计算机、网络产品、PC服务器、智能大厦管理系统产品以及统一通讯及联络中心产品;3、其他业务:智能手机及自有品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销售保修方案以及专业集成ICT解决方案及提供ICT服务等。

(二)主要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公司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销售给下游渠道商并提供相应服务。供应商根据公司的采购需求,将ICT产品发往公司在全国各地的指定仓库,公司进行相应的存货管理;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通过分布式仓储以及外包的运输联运等方式送至客户。公司在履行了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公司对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1、销售商品收入:ICT产品类业务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即以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对方验收的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前收到对价时,公司将收到的交易金额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直至商品被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签收时结转确认收入。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2、销售服务收入:由上游供应商提供售后保修方案、专业集成信息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就供应商提供售后保修方案及专业集成信息技术解决方案而言,该服务的控制权于客户有权销售和使用该等产品时转让。因交货完成后,分销商可以全权酌情决定发货方式及商品售价,并承担转售货品之主要责任、商品报废及损失的风险。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3、提供服务收入:由公司提供售后保修方案、专业集成信息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此类服务被视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并按时间段法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分销商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三)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2022年ICT分销同行毛利率在3-4%左右,其中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毛利率约2.5%。公司ICT分销毛利率为3.39%,与行业水平趋势一致。

国内的ICT产品分销业务的毛利率整体较低,尤其是消费类电子产品,分销链及终端用户市场在价格方面竞争激烈,使分销行业毛利率呈下滑趋势。

与同行业公司对比,ICT分销毛利率的相关数据对比如下:

说明:上述数据来自公开披露信息。

(四)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公司与众多世界级技术企业建立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其产品及解决方案中国总代理或唯一总代理,大部分产品线市场份额领先。公司拥有逾万家核心代理商和数百家合作厂商,渠道遍及1-6级城市,涉及金融、电信、医疗、教育等25个行业,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渠道体系。公司在ICT生态的综合方案能力、综合技术能力、综合运营能力及公司综合实力等方面,拥有全面综合的ICT服务能力,即通过高效整合内外资源,与伙伴共同帮助客户数字化转型。公司在ICT分销及服务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常年蝉联“中国数字生态增值分销商十强”,持续为客户和股东贡献价值。公司的交易收入确认符合市场经济整体要求,具有商业实质。

二、公司中间产品补充分析说明

(一)具体产品名称和类别有:1、冰箱压缩机业务下主要包括冰箱(柜)的压缩机;2、零部件业务主要包括模具、塑料制品包括家电产品机体冲压零部件、PCBA电子组件、包装产品等;3、其他中间产品业务主要包括大宗物资购销等。

(二)主要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

1、冰箱压缩机业务:冰箱(柜)的压缩机业务包括冰箱压缩机、商用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冰箱压缩机主要用于家用冰箱、冰柜等家用电器;商用压缩机主要用于超市冷冻陈列柜、保鲜柜和机场、学校、写字楼、商业街等场所的自动售货机领域。因下游客户不同的产品技术和生产工艺,对压缩机产品的需求也有所差异。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销售订单要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需求,生产成品最终直接销往冰箱、冷柜等终端客户。

压缩机产品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外销商品,本公司以产品完成报关并出口离岸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2、零部件业务:公司主要为电视、空调等内部整机制造客户提供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同时基于EMS能力外放,为海尔等外部客户提供零部件制造等以及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收入确认依据公司《收入成本会计认定》相关标准,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其他中间产品业务:大宗物资购销方面,目前公司充分发挥在供应链上的资源优势,对公司供应链上下游业务进行挖掘,按照上下游链条的业务管理模式,与客户、供应商签订相应的销售、采购合同,待客户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约定完成货款支付及货物收款,依据公司《收入成本会计认定》相关标准,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事项4、结合各项业务的经营情况及收入确认方法,分析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波动趋势不一致、以及四季度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

公司持续推动各项业务开展,受家电业务、冰箱压缩机及特种业务的订单交付、房地产业务集中交房结算等因素影响,2022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占比较高。

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1、家电业务的影响,2022年下半年海运价格开始回落,第四季度海运费用回归常态,公司海外市场客户的需求逐步释放,国际电视业务第四季度营收环比增长。2022年第四季度OC价格环比下跌,但受供应链周期滞后影响,面板价格下跌尚未传导到海外市场,整体成本下降增加了产品的毛利贡献。第四季度增加利润约7,000万元。

2、冰箱压缩机业务的影响,公司冰箱压缩机的业务收入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致。第四季度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较大、大宗原料价格处于全年低点,收入增加和成本降低对四季度利润产生了较为积极的影响,第四季度增加利润约5,000万元。

3、房地产业务的影响,由于房地产业务的特殊性,公司在竣工交房后确认营业收入,四季度集中交房结算引起收入和利润环比出现较大波动,2022年第四季度,长虹城臻镜、景德镇银湖新都四期、中山华悦府、成都天樾名邸别墅交房确认收入,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60.02%,利润占房地产业务全年的131.72%。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带动利润增加约6,000万元。

4、特种业务的影响,因行业特点是年初签订订单,年末交付产品,部分特种业务的交付积压在年底,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利润增加。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客户收入确认等重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2、获取各细分行业的收入明细表,结合产销量情况,分析变动原因;

3、结合经营情况,对季度净利润波动情况执行分析;

4、按照细分行业检查前五名客户交易条款及执行情况,获取并检查收入成本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计提表,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核实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5、获取并检查ICT产品及中间产品的收入成本明细表,结合业务开展及上下游情况,分析ICT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

6、检查ICT产品主要客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查看关于交易内容、所有权转移时点、产品验收及结算方式等主要合同条款,关注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7、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8、 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析收入与季度净利润的波动是否存在异常。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ICT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行业形态及价格竞争影响,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实质;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波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受各细分行业特殊性影响,四季度利润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与行业趋势一致。

(三)关于应收款项。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9.03亿元,同比增加25%,与收入下滑的趋势不一致;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为26.68亿元。公司期末因出票人未履约将1.92亿元应收票据转应收账款。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6.87亿元,同比增加162%。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同一控制下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60亿元,期初为3.08亿元,同比增加214%,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16%,而期初为2.1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1-2年的应收款项余额18.57亿元,同比增长逾2倍。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相关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情况、坏账计提方法,并说明计提金额是否充分;2、同一控制下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结合款项形成背景、交易对方资信情况,以及坏账计提的具体依据,说明该类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信用政策变化和回款逾期情况等,说明1-2年的应收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回款风险;4、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以及对坏账损失逐年提升的情况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事项1、补充披露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相关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情况、坏账计提方法,并说明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公司2022年末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192,499,307.82元,主要为苏宁系客户商业承兑汇票186,932,452.92元,主要因苏宁系客户于2021年6月曝出资金流动性风险,其经营遇到阶段性困难,导致前期与苏宁系客户销售业务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部分存在到期未兑付,公司转入应收账款管理。合计应收账款10.40亿元,其中1-2年账龄9.44亿元。公司对苏宁系客户应收账款(含应收商票转入应收账款)纳入整体评估,结合资产抵押担保、预期回款期计算货币资金时间价值折现等方式测算坏账准备,期末合计坏账准备金额1.61亿元;期末减值计提金额公允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情况,计提审慎充分,获得了年审会计师的认可。

其他客户商业承兑汇票5,566,854.90元,均因未及时兑付涉诉,公司纳入应收账款管理,并结合诉讼情况单项计提了减值。期末减值计提金额均公允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情况,计提审慎充分。

事项2、同一控制下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结合款项形成背景、交易对方资信情况,以及坏账计提的具体依据,说明该类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同一控制下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

单位:元

二、本年关联应收款项增长原因,主要系下属子公司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成都长虹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一年期内保理业务及融单业务,该业务导致关联应收账款增加3.61亿元。

三、本年关联坏账准备计提综合比例大幅提升,主要系2022年公司对联营公司Changhong Ruba Electric Company (Private) Ltd(长虹RUBA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制公司”)131,462,269.45元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巴制公司是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之控股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与巴基斯坦当地的企业RUBA GENERAL TNERALTRADING FZE 公司合资建设的公司,其中中山长虹对巴制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40%,巴制公司为中山长虹的联营企业。同时,巴制公司也是公司下属公司长虹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国际”)、长虹美菱及中山长虹的海外客户。

计提原因:由于巴制公司所在经营地巴基斯坦面临贸易赤字、货币贬值、通胀飙升、洪灾等多重社会、经济风险,给巴制公司的经营造成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巴制公司应收账款风险高、汇兑损益不可控。同时,巴制公司目前已资不抵债;资产变现能力差,资产减值风险大;当地的外汇管制导致其无法向国内回款;巴制公司的汇兑损失持续加大,其持续经营能力存疑。2022 年 8-12 月,巴制公司通过应收催收及经营变现等举措,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国际、长虹美菱及中山长虹持续回款,但随着其经营形势进一步恶化,巴制公司对客户执行信用管控政策后,销售规模降低,前期的信用销售陆续出现逾期,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国际、长虹美菱及中山长虹对巴制公司的关联应收账款违约风险进一步加大。从目前形势预判,当地宏观形势短时间内好转的可能性较小,巴制公司已告知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国际、长虹美菱及中山长虹,其无后续回款计划。因此,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巴制公司的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审慎评估,2022 年拟对巴制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应收账款,采用单项测试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出现现金短缺单项计提。故根据客户资信情况、经营情况综合判定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情况,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审慎充分合理。

事项3、结合信用政策变化和回款逾期情况等,说明1-2年的应收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一、1-2年账龄应收款项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1-2年账龄应收款项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一)家电渠道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增加分类到1-2年

单位:万元

2021年个别家电渠道客户商票到期无法解付,各产品公司经营层积极沟通,分别取得了资产抵押;上述应收账款规模呈下降趋势(剔除专项预收影响,共减少2.19亿元),因公司持有抵押资产,上述应收账款风险基本可控,2022年末,公司结合资产抵押、预期回款期计算货币资金时间价值折现等方式,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1.58亿元。

(二)特种业务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增加分类到1-2年:主要系该类业务2021年销售规模较2020年有所增长,且单位结算期长,部分需审计机构审价后再结算,该类应收回款风险可控,公司已经根据各客户信用特征及会计估计政策,测算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

(三)工程及项目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增加分类到1-2年;主要系工程客户(含政府单位)审计决算流程较长,一般需等审计决算结果出具后履约付款。该类应收回款风险可控,公司已经根据各客户信用特征及会计估计政策,测算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

事项4、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以及对坏账损失逐年提升的情况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均单项测试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单项计提减值;未减值且无担保款项,纳入信用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对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应收信用证、同一控制下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应收补贴款,采用单项测试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出现现金短缺单项计提;除上述应收账款外,根据公司会计估计政策,按照分类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比例计提。不存在前期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近三年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2022年、2021年坏账准备计提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6.92亿元,其中,苏宁系客户计提0.86亿元、巴制公司计提1.26亿元,国美系客户计提0.89亿元,票据诉讼案计提0.25亿元,其它客户计提3.61亿元(较2021年计提增加0.53亿元,主要是应收款项原值规模增加30亿元及账龄结构的影响)。

(二)主要计提变化情况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较2021年增加3.55亿元,主要系苏宁系客户增加0.86亿元,巴制公司增加1.26亿元,国美系客户增加0.89亿元,其他客户增加0.54亿元;

2、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较2021年增加0.39亿元,主要系2021年票据减值转回0.36亿元;

3、其他应收信用减值损失,较2021年增加0.19亿元,主要系因票据诉讼案增加0.25亿元;

4、长期应收坏账减值损失,较2021年增加0.12亿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对客户盐亭公路局逾期计提64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客户新疆中泰等逾期债务计提790万元。

(三)应收款项的管控措施

1、事前授信评估,公司对需要进行授信的客户,根据其信用评级状况,进行充分评级后决定授信额度,以减少应收款项风险;

2、强化风险覆盖,针对各客户分类,尽量争取信用投保,通过信用保险以覆盖部分应收风险;

3、缩短应收账期,通过引入供应链融资、保理等金融手段缩短应收款项收款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坏账损失;

4、过程跟进分析,通过按周、按月对应收款项余额情况的跟进和异常逾期分析,及时调整授信策略和授信额度,以提升对应收款项风险的把控;

5、专项应收款项跟进管理,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采用诉讼、资产抵押、信保报损等措施降低风险。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对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

2、获取应收票据备查簿、应收账款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计提表,核查相关坏账是否计提充分;

3、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同一控制下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根据客户资信情况、款项回收情况等因素,结合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情况,检查信用政策是否变化;

5、结合信用期和应收账款发生时间等,根据客户资信情况、款项回收情况等因素,了解逾期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分析1-2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6、结合公司信用政策及风险情况等,分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年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坏账计提充分;同一控制下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保理业务及融单业务影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大幅提升主要原因为根据经营情况对巴制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具有合理性;1-2年的应收款项大幅增长主要受苏宁系客户影响,回款风险可控,前期坏账计提充分。

二、关于对外投资

(四)关于参与基金投资。根据临时公告,公司曾参与投资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长虹川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基金,报告期公司参与投资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拟投资金额7.7亿元。年报显示,部分投资基金出现亏损,但公司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包括招募进展、目前基金管理人及各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主要投资标的、运作模式和退出方式等;2、结合有关基金组织架构、决策机制、管理费及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公司在基金中的权利与责任、实际投资及费用支出情况等,说明公司基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是否匹配;3、上述投资标的、共同投资方与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说明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结合相关投资基金的投资进展和业绩波动,说明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事项1、补充披露上述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包括招募进展、目前基金管理人及各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主要投资标的、运作模式和退出方式等;事项2、结合有关基金组织架构、决策机制、管理费及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公司在基金中的权利与责任、实际投资及费用支出情况等,说明公司基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是否匹配;事项3、上述投资标的、共同投资方与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说明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情况(以下简称“申万长虹基金”)

1、申万长虹基金于2016年5月发起设立,基金注册地为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科技城软件产业园),基金注册规模为3.1亿元,实缴出资3.1亿元,存续期为10年 (7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万长虹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万长虹基金共投资9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3.9253亿元。目前申万长虹基金已处于退出期,不再开展项目投资工作。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注1:对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投资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初始投资金额5,000万元,目前持有2.46%股权。投资时华丰科技为连接器行业知名公司,已实施员工持股。华丰科技于2023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

注2:对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联科技”)投资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初始投资金额3,153万元,持有3.37%股权。投资时爱联科技为国家科改示范企业、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行业领先企业,已实施员工持股。爱联科技于2023年5月在新三板挂牌。

注3:对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鲲振宇”)投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初始投资金额3,000万元,初始持有30%股权。投资时华鲲振宇定位为鲲鹏服务器行业主要企业,已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该基金前期对华鲲振宇已实现部分股权退出,目前持有华鲲振宇5%股权。华鲲振宇经营情况符合投资预期。

3、运作模式和退出方式: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基金管理人设立有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项目投资、项目退出及日常运营相关事项的决策,涉及合伙人关联交易事项决策还需经基金合伙人会议批准方可实施,项目主要通过股权转让、上市等方式退出。

4、管理架构及利益分配机制

组织架构:本基金为合伙制企业,由基金管理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内行使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决策机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会成员为5人,其中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3人,本公司委派2人。一人一票,任何投资项目必须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同意方可通过,但必须最少包含一方的一名委员。对于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或变更、入伙退伙、协议的修改等事项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管理费:合伙企业管理费的费率为每年2%,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金额。

利益分配机制:各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配,门槛收益率8%,超过部分在管理人和合伙人之间进行2:8分配。

费用支出情况:本合伙企业主要费用支出为基金管理费、投资项目尽调的财务和法律中介费以及年度审计费。2022年,本合伙企业基金管理费支出620万元,尽调中介费30.3万元,年度审计费1万元。

该基金已向本公司分配投资回收资金1,376.20万元,本公司仍享有的基金权益为15,634.21万元。本公司作为基金出资人,通过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项目投资决策,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受收益及承担投资风险,不存在风险和收益不匹配情形。

5、资金管理情况

(1)申万长虹基金设置有关联交易表决回避机制,涉及基金合伙人及管理人的关联交易,需合伙人大会表决,即关联交易事项需经非关联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2)申万长虹基金的全部资金在基金设立后就依据基金托管协议交由银行进行资金监管,所有托管资金的划入和划出均是由基金管理人提交基金投决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给银行机构,并经监管机构依据银行相关资金监管规定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的资金划入或划出操作。

(3)基于已投资标的的情况来看,目前已投资的9个项目中,与公司关联关系的项目共3个,投资金额总计11,152.66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35.98%,上述投资均经过基金内部市场化决策机制审议通过。

综上,申万长虹基金有效控制了资金变相流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亦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四川长虹川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虹川富基金”)

1、长虹川富基金成立于2016年1月13日,注册地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科技城软件产业园),基金注册规模2.4亿元,实缴出资1.0696亿元,存续期为7年 (5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四川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实缴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实缴出资额,是基于长虹川富基金设立的历史沿革以及与LP协商达成的出资意愿来实现,未进行第二期实缴。长虹川富基金出资情况如下: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虹川富基金共投资3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0.45亿元。目前基金已在清算阶段。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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