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3年07月15日 04: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3-03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462号),我司收悉,现将相关事项核实查证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1、年报显示,公司于2016年收购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河图)24%股权,2022年对持有上海河图股权计提减值准备5104万元。2019至2022年,上海河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317万元、1.62亿元、2.79亿元、2.37亿元,实现净利润-3683万元、1770万元、2429万元、2275万元,2022年以前公司未对所持上海河图股权计提减值。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海河图在本年度出现的减值迹象,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及过程,说明2022年在上海河图业绩未出现明显下滑的情况下,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收购以来上海河图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在经营业绩不及2022年的部分年度,未对上海河图股权计提减值的主要原因,前期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一)公司所持上海河图股权本年度减值情况说明

1、在本年度出现的减值迹象

(1)2016年12月,公司以自筹资金1.92亿元人民币收购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4%的股份。因收购为溢价收购,导致公司投资上海河图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因此,从2018年起,公司每年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投资上海河图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上海河图全部股东价值进行评估。

(2)2018年10月,上海河图与客户签订《福建漳州古雷75万吨/年高等级白油及基础油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称“古雷项目”),合同价款312,372万元,由上海河图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协助联调试车等工作。在2018年盈利预测中考虑了该合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2019年因资金筹措未能及时到位,古雷项目未按期启动。但业主表示项目会正常实施,且该项目被列入福建省2019年重点项目。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漳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重点建设项目的条件是:项目已立项、项目法人已明确、资金基本落实、当年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具备开工条件,以及在建项目。”在与评估机构沟通一致情况下,我们认为古雷项目继续执行可能性较大,在2019年盈利预测中考虑了该合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2020年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古雷项目无法确定具体的开工日期,但该项目继续被列入福建省2020年重点项目。通过查看评估机构对上海河图管理层的访谈记录和有关项目情况说明,我们认为该项目2019-2020年度均列为福建省重点项目,虽未按期开工,但业主单位明确将继续执行合同,作为省级重点项目,无特殊情况将会正常实施,故在2020年盈利预测中考虑了该合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2021年因资金借款未能获得银行审批,古雷项目未按期实施。尽管2021年该项目已退出福建省公布的省年度重点项目名单,但上海河图出具的关于古雷项目情况说明中表示“该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大”,业主单位表示未向上海河图发送过任何形式(如纸质、口头等)的项目终止或暂停函,该合同有效。我们认为,在无明确证据证明项目不执行的情况下,业主单位和上海河图均认为项目会继续执行,故在2021年盈利预测中考虑了该合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这一预测方式也得到了评估机构也认可。

2022年,因项目融资问题一直未得到落实,项目已连续四年未得到实施。2022年,该项目未再列入福建省公布的省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在与客户的沟通中,客户虽然明确表示项目一定会执行,但因资金问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具体实施计划也无法确定。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出发,2022年度剔除该合同对预测现金流的影响,是导致投资上海河图股权减值的主要因素之一。

2、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及过程

2022年减值测试的方法及过程和以前年度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2006)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河图的公允价值无法通过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和资产活跃市场确定,亦无法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因此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公司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收回金额),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主要参数:

(1)预计收益数据

2022年12月31日预测数据

单位:万元

表 1

Ⅰ收入预测

2023年营业收入主要依据上海河图已签订的业务合同和近两年设计业务的收入情况进行预测。2022年上海河图已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有:(1)河南赛龙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5万吨合成气生物发酵制无水乙醇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7,985.44万元);(2)中国机械工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签订的《Irkutsk Polymer Plan LLC)火炬成套设备设计、供货及服务业务》-合同金额:10,480万元),两项合同总额为3.8亿,2023年收入预测3.6亿元,考虑到近两年设计业务的收入,综合分析判断预测收入可实现性较大。

以后年度收入预测在分析存量合同的基础上,考虑正在洽谈、并有较大概率签订的合同,结合被投资单位管理层提供的经营计划做出的综合判断。

Ⅱ毛利预测

2022年12月31日基准日预测年度各项毛利率数据

表 2

毛利预测根据已签订合同的成本,并参考的2022年企业历史数据进行预测。

Ⅲ期间费用预测

期间费用预测是参考上海河图历史数据基础上,充分考虑收入规模变动因素影响,结合被投资单位提供的经营计划进行的综合判断。上海河图未来五年经营计划:

单位:万元

表 3

(2)选取折现率

2022年12月31日基准日预测年度折现率

表 4

折现率的变动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变化造成,关键数据无风险收益率、市场风险溢价、债务资本成本(LPR下降造成)变动引起的。

(3)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企华”)对上海河图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股权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河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并出具《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股权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67号)。

公司对评估报告执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按照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3、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在上海河图业绩未出现明显下滑的情况下,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是,在2018-2021年度的减值测试过程中,考虑了古雷项目对预测现金流的影响;2022年因客户项目融资问题未落实,已连续四年未施行,项目已退出福建省公布的省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客户无法提供明确的投资计划等,公司2022年剔除该合同对预测现金流的影响,导致上海河图估值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二)公司所持上海河图股权以前年度减值情况说明

1、收购以来上海河图经营业绩变动及原因

投资后,上海河图历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表 5

2018年上海河图签了古雷项目后,再未积极洽谈储备更多项目,导致2019年可执行合同不足,致使当期收入和利润下降较大。2020年及2021年属于企业正常的发展经营,业务积极向设计+EPC转型。2022年受客观因素影响,上海河图市场开拓及项目施工和交付均受影响,出现项目交付延期的状况,导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下降。

2、经营业绩不及2022年的部分年度,未对上海河图股权计提减值的主要原因。

(1)预测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表 6

2019和2020年预测数据考虑古雷项目,并于基准日后一年开始预测。2021年预测古雷项目收益在2023年至2026年实现。2022年未再预测古雷项目。

(2)预测净利润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表 7

古雷项目推迟开工,但根据合同内容为固定价款,2019年至2021年人工、机械等费用逐年上涨,该项目的毛利会有所降低,故2019-2021年度减值测试净利润逐年降低。2022年根据现有已签合同预测,不再考虑古雷项目,故造成2022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3)以前预测年度未提减值原因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分析,在2018年、2019年、2020年,上海河图实际经营业绩不及2022年。根据历史年度盈利预测情况,在2018-2021年,未对上海河图股权计提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明显高于2022年预测数据。主要原因是上述年度盈利预测考虑了古雷项目。

公司认为项目真实,合同有效,在年度盈利预测时考虑该项目预期带来的收入和盈利,符合当时预测时所能获得的信息情况,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补充披露上海河图在本年度出现的减值迹象,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及过程,公司对上海河图长期股权投资在2022年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二、关于应收账款

2、关于应收账款形成。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85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达125%,其中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达2.15亿元。请公司:(1)结合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信用政策及回款周期、下游客户的主要构成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要求;(2)分账龄披露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对象名称、金额、形成背景、未能收回的原因、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具体分析相关应收款项对应的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公司答复:

(一)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

本公司主要从事石油石化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技术服务,采用石油石化专用设备制造业务板块典型的订单式生产模式。

1、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专用设备制造板块以客户采购货物到现场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根据客户的签收单或验收单确认收入;公司提供的设计、技术开发及检测等服务,在提供完相关劳务并经客户验收确认后,在获取收款权利或收到全部款项时确认收入。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兰石重装中国一重的年度报告,该等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销售业务均在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接受时确认收入,本公司的收入确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兰石重装、中国一重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信用政策及回款周期情况

本公司在对销售客户的信誉和付款能力初步评估基础上做出信用判断,赋予相应的信用政策。

(1)本公司对销售客户的一般信用政策为合同签订至完成原材料采购阶段付款至合同价款的30%,付款周期一般为1-3个月;完工交货阶段付款至合同价款的70%,付款周期一般为6个月;性能运转正常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0%-95%,付款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公司通常给客户预留1-3年的质保期,质保金的比例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质保期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2)本公司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信用政策通常为交货之后一年以内付款至90%,在交货后约一年半的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的质保金。

3、下游客户

本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及外资企业,2022年度本公司国有企业业务占比为63.04%,民营及外资企业业务占比为36.96%。国有企业主要包括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民营及外资企业客户主要包括ContiOcean PTE.Ltd.、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中科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英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4、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

(1)2022年末,本公司客户按所有权性质划分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表 8

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情况请参见本问询函6相关答复。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2022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共计为7.45亿元,其中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余额为4.94亿元,占比为66.30%,民营企业客户余额为2.51亿元,占比为33.70%。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客户整体信誉较高,该部分客户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金额为6,437.16万元,三年以上的应收款占比较低,仅为13.04%;民营企业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金额为8,027.15万元,占比达31.98%,且5年以上多达5,627.85万元。

(2)如问询函“4、关于关联方应收账款回收”中的答复所述,截止2022年末,本公司在2020年度对关联方中机国能热源供热有限公司、赵县中机国能热源供热有限公司和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的销售形成的应收款余额为1.67亿元,该等关联方应收款余额占应收款余额的比重为15.39%,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3)本公司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15亿元,其中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5亿元,占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67.49%,主要系2014年至2017年,面临市场需求下滑,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的外部形势,公司为取得必要的生产订单,进入了一些新的行业、新的客户;同时,对部分客户在信用评估不充分的基础上,给予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或付款条件,导致部分客户在出现资金困难、项目延期或停滞的情况时无法按期支付公司货款,造成货款长期拖延。例如:为开拓电力空冷器市场,本公司于2014年与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500.00万元,付款条件:技术服务、设备制造、安装、运输等费用均先由卖方垫付,机组运行考核符合设计要求后五个月内支付总价款90%,剩余10%作为合同标的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买方均不承担任何垫付利息。设备交付后,客户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期支付,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欠公司到期账款1,941.05万元。

5、与同行业比较

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有中兰石重装、中国一重,主要从事炼油、化工、电力、新能源等行业的压力容器研发、设计、制造、检测、维修等业务。三家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08%、71.68%,本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扣除上述4、(2)和(3)的影响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6.87%,兰石重装及中国一重的应收账款管理优于本公司。

(二)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情况

本公司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 9

上表中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未能收回的原因及相关应收款项对应的收入确认合规分析如下:

注1、本公司于2014至2015年与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下属的潍坊有限公司和邯郸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总计为12,600.0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5年12月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5年12月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5,888.00万元,应收款余额为6,712.00万元,由于该客户涉嫌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因此相关应收款未能收回,本公司已于2019年对该笔款项余额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注2、本公司于2012至2013年与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四个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152.7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3年至2014年陆续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3年至2014年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2,001.82万元,应收款余额为1,150.88万元,由于该客户经营困难,偿债能力不足,协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欠款。

注3、本公司于2014年与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500.0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7年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7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8,558.95万元,应收款余额为1,941.05万元,由于该客户资金困难,且存在其他争议,双方正在协商解决相关事项及付款事宜。

注4、本公司于2018年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494.0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9年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9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2,732.95万元,应收款余额为761.05万元,由于该项目业主方未按照付款节点向华陆公司付款,导致客户未向我公司付款。

注5、本公司于2017年与兰州寰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14.46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8年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8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96.29万元,应收款余额为718.17万元,由于该合同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已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整改,正在协商后续付款事宜。

注6、本公司于2011年和2014年与FARADAST ENERGY FALAT COMPANY签订两个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3,477.3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3年和2016年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合同金额并依据出口报关单于2013年和2016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12,897.54万元,应收款余额为579.76万元,由于伊朗受制裁原因,款项无法收回。

注7、本公司于2018年与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两个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328.17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8年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8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4,833.54万元,应收款余额为494.63万元,由于该项目业主方未按照付款节点向五环公司付款,导致客户未向我公司付款。

注8、本公司于2017年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50.0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9年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9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0.00万元,应收款余额为450.00万元,因客户计划投建装置未建成即搁置,近期正在与客户协商,争取尽快付款。

注9、本公司于2012年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00.00万元,相关设备已于2014年交付该客户,本公司按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依据发货签收单于2014年确认了销售收入,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款400.00万元,应收款余额为400.00万元,由于该合同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已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整改,正在协商后续付款事宜。

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本事项回复中所述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真实、合理,剔除相关影响因素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可比;公司在本事项回复中所述的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应收款项对应的收入确认合规。

3、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845万元,系导致年度业绩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对应收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辉腾)、易瑞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国际)款项分别新增计提坏账准备4427万元、1779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对内蒙辉腾、易瑞国际应收款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形成时间、回款情况、是否为关联方等;(2)说明本年度对内蒙辉腾、易瑞国际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大额坏账的具体原因,以及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3)说明本年度导致坏账发生的因素在以前年度是否已发生或可预计,公司在以前年度减值计提的过程中是否已充分考虑前述因素,前期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4)说明在上述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后,公司是否存在继续与交易对方发生往来情形。

公司答复:

(一)内蒙辉腾、易瑞国际应收款项的具体内容

1、内蒙辉腾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2017年至2018年公司先后与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内蒙辉腾”)签订设备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6,231.60万元,相关设备用于辉腾煤化工项目(以下称“项目”或“辉腾项目”)。2017年12月至2021年10月,公司陆续完成合同交付,并按交付时适用税率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2017年回款273.16万元,为预付款和进度款;2018年回款2,780.00万元,为预付款及订货款;2019年回款1,960.00万元,为进度款;2020年回款3,700.00万元,为预付款、进度款、调试款及质保金;2021年回款1,200.00万元,为进度款及调试款;2022年无回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回款共计9,913.1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5,807.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表 10

公司与内蒙辉腾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易瑞国际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巴西UPGN压力容器换热器项目(以下称“巴西项目”)为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称“巴油”)投资运营,由KERUI METODO CONSTRU??O E MONTAGEM S/A(以下称“KM公司”)负责总包建设,巴油及KM公司同意由易瑞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易瑞国际”)负责压力容器等相关设备采购,蓝科高新为巴油审核认可的设备供应方。

2019年6月,蓝科高新与易瑞国际签署了3份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426万元。同时,蓝科高新、KM公司与易瑞国际签订《三方协议》约定:KM公司负责蓝科高新所提交的付款里程碑节点支持性文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易瑞国际下达付款指令,易瑞国际在收到KM公司签发的付款证明文件和付款通知后,向蓝科高新支付合同中对应的款项。

2020年3月,公司完成合同交付并确认收入,形成应收账款一一易瑞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人民币4,475.27万元。2021年12月回款300万元,2022年1月回款2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3,975.27万元,账龄为2-3年。

公司与易瑞国际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本年度对内蒙辉腾、易瑞国际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大额坏账的具体原因,以及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

1、内蒙辉腾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原因及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

(1)单项计提原因

第一、公司从公开信息关注到2022年9月2日的《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产品债务人延期回购公告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和2022年10月28日的《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投资产品公允价值调减的公告》。公告内容涉及内蒙辉腾的关联方“北京国金重机装备有限公司”,而且内蒙辉腾对相关债权项下的回购与清偿义务提供设备抵押担保;公告还显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债权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

第二、2023年1月5日,公司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内蒙辉腾4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时间分别是2022年6月27日1条、2022年7月28日3条;2023年3月10日,公司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内蒙辉腾新增1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第三、内蒙辉腾的相关应收账款已逾期两年以上,且其向我公司出具的《联络函》中拟定的还款期限较长,内蒙辉腾计划通过融资,实现项目复工建设并于2023年9月前达到生产状态,2023年底产生现金流及利润流。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拟定自2024年6月起每月向我公司支付500万元,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设备尾款的支付工作,在未来18个月均无还款计划。随着账龄的增长,预期信用损失的风险将增大。

鉴于2022年出现的上述减值迹象,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2)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

我们根据内蒙辉腾在《联络函》中拟定的还款计划,首先按照每期的回款金额进行折现,再按照预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可收回净值,用可收回净值总额除以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作为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比例的依据。

内蒙辉腾应收账款可收回净值计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 11

在折现率的确定中,根据2022年公司平均融资成本4%左右,考虑到项目本身风险,折现率最终确定为5%;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我们认为该应收账款账龄在3至4年的为60%,账龄在4至5年的为70%,5年以上的为90%。经测试,该项目可回收净值率为18.49%,取整后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比率为80%。因此,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收内蒙辉腾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4,646.37万元,报告期新增信用减值损失4,426.99万元。

2、易瑞国际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原因及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

(1)单项计提原因

第一、客户未执行付款计划,且无后续还款计划。

2020年4月以来,项目组已多次发邮件、备忘录催要货款,公司先后向易瑞国际及KM公司发送付款催告函,并召开付款协调会,要求KM公司提供付款计划。

2021年7月,蓝科高新、KM公司、易瑞国际三方签署《会议纪要》,“经与会三方协商一致同意,KM承诺在2021年7月15前提供付款计划,以上款项不迟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

公司于2021年12月、2022年1月先后收到易瑞国际支付款项人民币300万元、200万元。

2022年3月16日,KM公司以邮件形式提供了付款计划,计划自2022年4起,分四次付款,至2022年7月付清。具体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美元

表 12

最终未按计划付款,也未提供新的还款计划。

第二、KM公司资金链断裂、付款能力存疑。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和会计师一同对KM公司执行总裁进行了电话访谈,对方表示:

由于受疫情对供应链影响,导致巴西项目施工周期延长、项目亏损严重,已无力支付供应商到期货款。在巴油拒绝补偿情况下,KM公司停止了巴西项目执行,终止了与巴油合作,正与巴油进行有关成本补偿等方面仲裁。预计2023年底或2024年初会有仲裁结果,胜诉概率较大,但具体赔付金额不确定。

根据以上访谈,公司认为,KM公司目前缺乏偿还能力,成本补偿仲裁期限长、胜诉难度大,补偿金额不确定,补偿金额能否覆盖我公司欠款亦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第三、易瑞国际在短时间内偿付公司应收账款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022年末前后,在与易瑞国际沟通中,对方均表示无资金可供支付,只有在收到KM公司付款时,才可能付款给我公司。据了解,易瑞国际已通过巴西当地律师申请冻结了KM公司的资金账户,后续有现金流入时,优先回款给易瑞国际。

第四、该应收账款预期账龄较长,且无后续还款计划,公司拟进行诉讼解决。

2022年12月31日,应收易瑞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账款余额为人民币3,975.27万元,账龄为2-3年。

鉴于2022年出现的上述减值迹象,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应对相关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2)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

对于易瑞国际的应收账款,公司认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等待易瑞国际收到KM公司付款后付款给我公司,但KM仲裁预计2023年末或2024年初才可能有结果,据此判断,2023年公司收到易瑞国际付款的可能性不大;二是,公司起诉易瑞国际,预计2023年5月份发起诉讼,但鉴于相关协议约定导致合同关系十分复杂,诉讼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涉及国际诉讼,诉讼周期可能旷日持久,即使不涉及国际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再到最后执行,2023年公司收到易瑞国际全部付款的可能性也不大。

如果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收到相关款项,应收账款账龄将为3-4年,参照公司按账龄组合风险特征计提减值准备的坏账损失率,确定按50%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据此计算,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987.63万元,报告期新增信用减值损失1,778.87万元。

(三)内蒙辉腾和易瑞国际应收账款以前年度减值计提的过程中考虑因素

1、内蒙辉腾应收账款以前年度计提坏账考虑因素

2020年12月公司完成换热器、蒸汽发生器等主要设备交付后,进入为期一年的现场服务阶段,2021年辉腾项目回款1,200万元,符合预期,公司亦按要求于2021年10月公司向内蒙辉腾完成最后一批设备交付义务。据悉,2021年辉腾项目现场处于正常施工状态,内蒙辉腾也从未表示资金出现困难,从公开信息上也没有发现内蒙辉腾有不良信用记录。我们认为,未有证据表明2021年12月31日内蒙辉腾应收账款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故2021年公司按照账龄组合方式计提的坏账准备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是合理的、充分的。

2、易瑞国际应收账款以前年度计提坏账考虑因素

2020年,我们已经注意到易瑞国际未按规定支付到期货款的事实,公司通过多次发邮件、备忘录催要,但考虑到2020年2月后客观情况严峻,影响了现场验收、工程进度,进而影响了巴油付款进度,故我们认为2020年易瑞国际延迟付款是受客观情况影响,不存在主观恶意和能力不足问题,该应收账款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2021年,在经过多次催收后,公司于2021年12月、2022年1月先后收到易瑞国际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300万元、200万元。考虑到2021年12月27日才完成相关文件资料提交,并鉴于易瑞国际有付款能力,且其已承诺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所欠款项,并签署了《会议纪要》,我们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易瑞国际不履行付款承诺,该笔应收账款在2021年12月31日按账龄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是合理的、充分的。

(四)说明在上述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后,公司是否存在继续与交易对方发生往来情形。

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后,公司未再与辉腾公司或易瑞公司有任何业务交易往来。

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如实披露对内蒙辉腾、易瑞国际应收款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形成时间、回款情况、是否为关联方等;公司本年度对内蒙辉腾、易瑞国际应收款项单项计提的确认依据充分且具有合理性;对内蒙辉腾、易瑞国际应收款项在2022年度才发生明确的减值迹象,不存在前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在上述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后,公司不存在继续与交易对方发生往来情形。

4、关于关联方应收账款回收。前期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对第一大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的关联方中机国能热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热源)、赵县中机国能热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赵县)、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茂名)分别存在应收账款9237万元、4780万元、3162万元,上述欠款方承诺将于2022年底前完成大部分欠款清偿,于2023年至2025年清偿剩余欠款7904万元。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公司账面仍有对中机热源、中机赵县、中机茂名应收款项9237万元、4580万元、2877万元,反映欠款方未能按照承诺及时偿还款项。请公司:(1)说明中国能源的关联方截至2022年末实际还款进展、未能按照前期承诺及时偿还欠款的主要原因、公司是否存在还款进展披露不及时;(2)补充披露就应收账款回收已采取及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并明确后续追偿计划,包括具体安排和时间节点;(3)就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答复:

(一)实际还款进展等情况

2022年10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应收账款的说明公告》(2022-025号),披露了公司对第一大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的关联方中机国能热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热源)、赵县中机国能热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赵县)、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茂名)分别存在应收账款9237万元、4780万元、2877万元的情况。

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机赵县200万元还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机热源、中机赵县、中机茂名三家公司分别欠付我公司9237万元、4580万元、2877万元,未能完全履行还款承诺。

未能按照前期承诺及时偿还欠款的主要原因:

①融资事项出现问题:由于经营业绩不佳、股东意见不一、增信措施不够等多种因素影响,中机热源预期一期融资金额1.5亿元事项繁复坎坷,虽做了大量工作,但最终未能达成,因而2022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贵公司8000万元。”的还款承诺未如期履行。

②中机茂名公司股东变更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项目团队成员已离职。

关于还款进展的披露:

针对中机热源和中机赵县欠付公司款项,公司延续执行《赵县供热项目框架协议》(简称《四方协议》,由公司与中机热源、赵县中机、中国浦发四家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签订),严格管控赵县中机公司的往来资金。公司长期不间断保持项目现场监管人员驻守,及时掌握中机热源公司的融资事项推进情况;同时,公司主要领导也与中机热源负责人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通讯联系。公司一直在一轮一轮的期待,期待得到好的结果后予以披露,但中机热源贷款事项最终功亏一篑,目前,中机热源正在尝试运用其他融资手段进行融资。

(二)应收账款回收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①截至2022年底前,中国能源及其所属中机茂名未履行承诺如期还款,我公司又与其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无果。2023年5月5日,依据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我公司就上述款项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了仲裁申请,该申请已于当日获立案受理。

②截至2022年底前,中机赵县仅偿还了小部分我公司的应收账款,中机热源、中机赵县未完全履行承诺,鉴于此,公司近日将通过诉讼手段予以解决。

(三)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的风险提示

如果上述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可能的全部损失为16,643.19万元,对2023年利润造成最大影响为-8,161.24万元具体影响金额还需根据公司采取的下一步措施及中机热源、中机赵县和中机茂名经营及还款情况做出相应判断。

如法院受理诉讼,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提示风险。

三、关于生产经营

5、关于毛利率。年报显示,2020至2022年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0.69%、13.64%、13.18%,其中热交换技术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20%、11.40%、10.64%,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78%、16.49%、4.03%,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呈现下滑趋势。同期公司所处石油化工行业整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请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模式、行业发展情况及竞争格局、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量化分析公司近三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否与行业趋势发生背离,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答复:

(一)公司整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20至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 13

2020至2022年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0.69%、13.64%、13.18%,整体毛利率逐年下滑。从收入、成本与产量的定量分析来看,2020至2022年,每完工1吨产量带来的收入分别为5.28万元、4.68万元、4.70万元,2021年和2022年较2020年均减少,减少幅度分别为11.38%、10.93%;其次,每完工1吨产量所耗用的成本分别为4.22万元、4.10万元、4.11万元。减少的幅度分别为2.68%、2.50%。2021-2022年每完工1吨产量带来的收入较2020年下降的幅度远大于耗用的成本减少的幅度。因此导致2021年、2022年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下降。

2020至2022年,每完工1吨产量所耗用的材料成本分别为2.62万元、2.82万元、2.60万元。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容器钢板,2020至2022年采购单价分别为4.96万元/吨、6.36万元/吨、5.82万元/吨。2021年、2022年采购单价较2020年上涨幅度分别为28.35%、17.47%。材料成本趋势与原材料采购单价趋势一致。容器钢板采购单价趋势见下图:

图 1

从国内钢材价格指数看,2020至2022年,CSPI国内钢材价格指数平均值分别为105.57点、142.03点、122.78点,2021年和2022年CSPI指数较2020年分别增长34.54%、16.30%。上升幅度与公司采购单价趋势一致。

2021年、2022年每完工1吨产量带来的收入较2020年减少,系近年来石油化工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承揽产品品种多、批量小、重量轻、合同单价较2020年偏低。每完工1吨产量所耗用的成本较2020年降幅较小。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合同单价下降。

(二)按主要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 14

1、热交换技术产品:2020至2022年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20%、11.40%、10.64%,交换技术产品是公司核心技术产品,2020至2022年热交换技术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6.99%、65.05%、61.07%。2022年毛利率为与2021年基本持平,而相比于2020年,毛利率均大幅下滑。

2021、2022年收入较2020年分别下降20.75%、20.39%,而成本分别下降14.16%、13.02%。收入下降的幅度远大于成本,导致2021年和2022年毛利率大幅下滑。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原因同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原因,即合同单价整体下降。

从成本角度看,其中2021年和2022年材料成本占比较2020年提升近1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2020至2022年,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容器钢板,容器钢板采购单价见图1,2021年、2022年采购单价较2020年上涨幅度分别为28.35%、17.47%。

热交换技术产品近两年材料成本比重增加,两年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浮加之合同单价整体下降,进而导致毛利率下滑。

2、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2020至2022年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78%、16.49%、4.03%,2021、2022年收入较2020年分别下降46.21%、46.51%,而成本分别下降44.69%、36.79%。2021年收入下降的幅度略大于成本,而2022年收入下降幅度远高于成本,导致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略有下滑而2022年则大幅下滑。

2020至2022年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5.29%、19.59%、18.21%。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的比重逐年下滑。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仅下滑2.29%,主要原因是技术附加值低的球罐及其他容器收入同比下降近80%,而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熔盐储罐2021年实现收入11,019.47万元,同比增长63.86%。

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下滑12.46%,系境外“迪拜700MW光热和250MW光伏太阳能电站项目#2、#3槽式机组熔盐储罐”项目的影响,该项目当期确认收入8,375.44万元,占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的收入比重为54.03%,而当期毛利率为-1.04%,拉低了整个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的收入的毛利率。该项目安装部分整体毛利率为12.22%,造成2022年负毛利的原因主要是受客观因素影响,境外项目施工交付周期变长,安装成本上升所致。2022年球罐及容器技术产品的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48.65%,远高于2021年的11.66%和2020年的28.16%。

(三)与同行业对比的毛利率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 16

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看,2022年、2021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2.22%、12.85%,公司近两年毛利率与同行业趋于一致,差异较小。而2020毛利率较同行业较大,2020年同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为10.22%,低于公司毛利率。2020年公司毛利率高主要系当年整体收入高,收入达到118,011.09万元,远大于2021和2022年,在固定成本未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摊薄了固定成本。其次,2020年,公司几个大客户的毛利率高,拉高了当年整体毛利。如:易瑞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收入8,345.16万元,占当前收入比重为7.07%,毛利率达29.99%,

综上,公司近两年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合同单价的下降加之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施工交付周期等多方因素影响,下滑趋势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

会计师意见:

通过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2021年、2022年的毛利率变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复核,结合对收入确认和生产成本计价测试检查,我们认为毛利率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6、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2022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1.74亿元、1.84亿元。除2020年外,扣非后净利润自2016年以来持续发生亏损。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减值计提情况及其他利得或损失情况,定量分析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的主要原因;(2)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以及公司为改善盈利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答复:

(一)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的主要原因

自2016年以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 17

从上表可以看出:(1)决定扣非后净利润的主要因素是主营业务毛利,2019年、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均突破2亿元,扣非后的净利润均较高;(2)资产减值是加剧亏损的最重要原因,资产减值计提较大的年份,利润水平均较低。

原因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图 2

从上图可以看出,主营业务毛利是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主营业务成本规模或主营业务毛利率共同作用结果。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从2016年最低为55,155.91万元增长至2020年最高为114,583.97万元;2018年、2021年、2022年毛利率水平较低,均为12.5%左右,其他四年毛利较高,均为20%上下。

(1)收入规模分析

图 3

从收入构成上来,热交换技术产品为公司核心产品,平均收入占比60%,但该类产品以平均毛利率13.8%计算,年均销售收入5亿元显然无法从根本上支撑起公司盈利所需的规模。

热交换技术产品广泛应用于炼油、化工、电力、冶金、环保等行业。近十年间,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面对产能过剩的压力和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要求,加快了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传统炼油行业投资大幅度缩减,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成长。公司紧跟市场变化,适时优化产品设计,扩大换热技术产品在化工和环保领域应用范围,新的环保、化工领域市场还处于开拓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和规模效应,所以,近年来的热交换技术产品收入未有明显增长。

(2)毛利率分析

从毛利率变动趋势上看,2016-2022年公司产品毛利率一般在20%左右,较2016以前下降了5%以上,这是公司业绩亏损的重要因素。其原因:

①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一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近几年,公司承接常规产品订单居多,其特点是品种多、批量小、重量轻、单项合同金额不大、价格偏低;二是由于工况环境变化及管式产品新技术冲击,具有公司特色的板式产品订单有所减少,年均收入由2016年以前的2亿元直降到亏损期的1亿元;三是2018年检测分析技术产品业务整体出售后,公司已退出原有的检测分析技术产品市场。

②钢材价格上涨,导致材料成本阶段性上升,造成毛利率水平出现明显下降。以热交换及分离技术产品为例:

图 4

钢材价格经历两次较大幅度涨价,其中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钢材价格平均上涨了20%,导致2018年材料占比上升5%;2021年3月暴涨后,高位运行至2022年7月,钢材价格平均上涨了30%,导致2021年、2022年材料占比显著升高。

③由于产品结构复杂多样,产能释放不够充分,叠加上海三期基地投入使用后折旧上升因素,导致单位制造成本较高。近七年制造成本占收入比重至少在26%以上,2017年甚至超过38%。

2016-2022年年均产量1.8万吨,仅为预期产能的60-70%。

2015年10月,上海三期基地研发中心投入使用,每年新增折旧498.48万元;2016年9-10月,上海三期基地实验室平台设备投入使用,每年新增折旧1,413.58万元。

2、期间费用分析

图 5

从趋势上看,除2019年期间费用24,786.05万元显著高于常年对净利润影响较大外,总体变动区间合理可控。从构成上看,销售费用在2020年以后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按新会计准则规定,产品运费不在销售费用列报,每年影响金额约1,500万元;财务费用因执行稳健的融资策略呈下降趋势,借款规模由2017年期末余额7.1亿元,下降到2022年末余额5.03亿元,平均借款利率由最高5.13%下降到4.12%;研发费用得到不断加强,2019年研发费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主要是《船用烟气脱硫塔系列化研制》项目当期投入3,115.02万元。

由此可知,公司期间费用控制相对较好,不是导致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

3、减值损失分析

图 6

2016-2022年,公司减值损失变动趋势与扣非后净利润亏损程度一致,说明减值损失是加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

(1)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来自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客户回款风险较大,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单项计提坏账的影响。2016-2022年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表 18

(2)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存货减值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自上海三期已完全投入使用以来,产能未得到完全释放,产品毛利下降较大。加之,为开拓新产品市场,出现部分亏损。2016-2022年主要亏损合同如下:

表 19

2022年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河图计提减值5,103.71万元,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较多。

综上所述,造成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收入规模不高、产品毛利下降和大额减值计提。

(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以及公司为改善盈利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理由如下:

(1)当前,在国家“双碳”战略加持下,石油及化工装备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公司新签订单增长较快,截止2023年4月30日,公司2023年在手可执行合同总额17.6亿元,其中板式产品2.45亿元。订单饱满,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同时,从图2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至少维持在12%以上,具备持续经营的盈利空间。

(2)公司深耕石油化工领域多年,科研基础较强,拥有近350名科技人员,每年5000万元的研发投入,已累计为国家贡献科技成果1167项,具备持续经营的科技实力。

(3)资金链安全稳固,不存在断裂风险。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为正,累计积累经营资金9,000万元,资金周转正常;公司现有可用授信总额10.4亿元,完全可以满足流贷、票据、保函等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且尚有增信空间;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到50%,常年维持较低水平,长期偿付能力较强。

2、公司为改善盈利情况采取的措施

(1)优化经营策略,维护好石油炼化传统市场,积极开发新兴市场,大力拓展海外市场,聚焦高附加值产品,紧盯氢能领域,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2)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供应商战略合作,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制造工艺水平,优化生产考核机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严格质量体系运行合理控制质量风险和质量成本。

(3)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缩短生产准备周期,切实改进经营生产管理全过程保障控制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技术、设计、生产和工艺质量,确保产品按期交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外部协作,提高产品产量。

(4)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新增重大风险的底线。

(5)计划2023年完成上海一期基地处置,解决资产闲置问题,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近年来扣非后净利润亏损主要系收入规模不高、产品毛利下降和大额减值计提所致;公司为改善盈利情况已采取适当的措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3-03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亏损2,243万元。

预计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亏损1,781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亏损2,243万元。

预计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03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亏损1,781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22万元。

(二)每股收益:-0.084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客户现场条件的影响,部分产品交付不及预期。预计营业收入约45,7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9,125万元;毛利率约13.63%,比去年同期降低约6.93个百分点,综合影响毛利比上年同期减少约1,295万元。

2.报告期内,预计信用减值损失1,3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879万元。

四、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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