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控股”)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春风”)持有公司股份12,661,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157%;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高青持有公司股份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6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树祥持有公司股份1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2%;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勇持有公司股份1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7%;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雄秀持有公司股份1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8%;公司副总经理陈柯亮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97%;公司副总经理马刚杰持有公司股份1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3%。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重庆春风、高青、倪树祥、陈志勇、周雄秀、陈柯亮、马刚杰,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00股、51,250股、42,200股、39,375股、35,675股、33,750股、30,950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8973%、0.0341%、0.0280%、0.0262%、0.0237%、0.0224%、0.0206%。
公司近日收到减持股东的通知,截至2023年7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树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3%;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勇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4%;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雄秀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2%;公司副总经理陈柯亮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3%;副总经理马刚杰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5%;春风控股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高青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授予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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