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05月31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2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25号)。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6,521,8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0,391,310.9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固定比例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6,521,84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54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公司章程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29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009)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至2023年6月8日(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3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23年6月8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3年6月14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6楼

2、咨询电话:0755-83776043

3、传真:0755-83776139

4、咨询联系人:李振宇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2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历次披露情况

1、因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深纺织A(000045)、深纺织B(200045)自2022年12月1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4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47)。

2、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3日开市时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51)。

3、2023年1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4、2023年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

5、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6、2023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2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备案等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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