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1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布局功率半导体封装整线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战略规划之一。在功率半导体封装整线解决方案中,主要工艺环节涉及划片、贴片、真空焊接、键合和测试五大板块,并且需要通过各类自动化设备(如点胶装配、壳体装配、接驳台、上下料装置等)实现关键设备之间的整线连接。自2022年以来,公司一直积极寻找并逐步实现与划片机、贴片机及真空焊接炉等关键设备厂商的紧密业务合作,基于合作成果不断对公司生产线进行自动化设计、组装和调试优化衔接,从而整体提升了功率半导体整线封装战略的落地速度,缩短了产品开发进程,降低了产品开发试制对于物理空间的需求。

四、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是根据市场需求热点和项目实施客观情况做出的充分论证、审慎决定,立足现在,着眼于未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本次变更仅涉及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合理缩减,不涉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建设周期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实现预期效果。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项目实施客观情况,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威尔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34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7.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924.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955.1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406.66万元,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3,500.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逐步投入使用;“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适用实现效益情况测算。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公司定期报告参见下表: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

编制单位: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1、“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应于2020年9月开始开工建设,建设周期2年,于2022年9月完成并投入使用。但由于该项目部分用地供地原因,项目实施计划有所推迟,具体如下:

(1)“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原先处在同一地块,在供地过程中发现其中部分地块尚未完成征地手续,项目建设暂时搁置。经过多方协调,相关部门同意“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已取得土地证书的部分地块上先行开工建设,公司随即于2020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

(2)“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因建设位于前述部分尚未完成土地征地手续的地块上,该地块已于2022年2月完成征地批复手续,2022年5月完成挂牌程序,2022年6月23日办理土地移交,2022年9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

2、“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原计划应于2020年9月开始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周期3年,于2023年9月完成。受国内外大环境影响,海外办公场地租赁、营销网络建设以及品牌推广等均受到一定限制。

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2022年9月延期至2022年12月,“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由2022年9月延期至2024年9月,“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逐步投入使用。

3、本报告期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内,但因受设备采购、物流及安装周期滞后影响,部分投入金额支付结算较原计划有所延后。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5,069.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其中,拟将2,500.0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扣除2,500.00万元后的剩余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2:2021年度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4,136.71万元,支出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36.71万元系该项目专户收到的利息收入。

注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正式开工。

注4:本文或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33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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