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1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寿仙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 本次赎回债券代码:113585

● 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5日

● 赎回价格:100.99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6月6日

● 最后交易日:2023年5月31日

截至2023年5月30日收市后,距离5月31日(“寿仙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个交易日,5月31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3年6月5日

截至2023年5月30日收市后,距离6月5日(“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个交易日,6月5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寿仙转债”将自2023年6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寿仙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1.64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992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5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寿仙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21.64元/股的130%(即28.13元/股),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年6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寿仙转债”赎回价格为100.992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的票面利率为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6月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6月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362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362/365=0.992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92=100.992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寿仙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寿仙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年6月6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6月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寿仙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2023年5月31日收市前,“寿仙转债”持有人可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1.6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2023年6月1日)起,“寿仙转债”将停止交易;2023年6月1日起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5日)收市前,“寿仙转债”持有人仍可按照21.6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5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寿仙转债”将停止转股。

截至2023年5月30日收市后,距离5月31日(“寿仙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个交易日,5月31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6月5日(“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个交易日,6月5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3年6月6日起,本公司的“寿仙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寿仙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92元(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7936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寿仙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92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92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3年5月30日收市后,距离5月31日(“寿仙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个交易日,5月31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6月5日(“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个交易日,6月5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寿仙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寿仙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99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寿仙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寿仙转债”二级市场价格(5月30日收盘价为216.10元/张)与赎回价格(100.99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7622285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邹方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方根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邹方根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邹方根先生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增补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邹方根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黄俊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俊华女士简历如下:

黄俊华女士,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江西经济晚报《农村信息》周刊责任编辑、浙江武义周一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行政部部长等。2021年1月加入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企宣部部长、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行政总监。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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