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年05月31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29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姚志坚先生、李凌先生、尹道骏先生、朱祥芝女士、王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蒋本跃先生、吴焱明先生、程晓章先生、凌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姚志坚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为:

委员:姚志坚、吴焱明、尹道骏,其中姚志坚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为:

委员:吴焱明、凌旭峰、姚志坚,其中吴焱明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为:

委员:蒋本跃、程晓章、李凌,其中蒋本跃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为:

委员:凌旭峰、程晓章、朱祥芝,其中凌旭峰为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有半数以上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蒋本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照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许磊先生、孙雪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黄照金先生与许磊先生、孙雪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许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姚志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祥芝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凌先生、尹道骏先生、朱祥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祥芝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凌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朱祥芝女士为公司证券部部长、鲁晓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鲁晓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4266328

邮箱:ir@gen-song.net

邮政编码:230012

联系地址:合肥市毕昇路128号

六、部分董事、监事及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周利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鲁晓丽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财务部预算会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晓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鲁晓丽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鲁晓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5.71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9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5月29日,公司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许磊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许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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