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2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5月9日
(二)授予价格:6.85元/股
(三)授予数量:171.50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
(六)授予对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授予人数:17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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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八)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九)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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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在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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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十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执行,解除限售期间,依据相应的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共计4个等级,以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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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数量=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规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名调整为1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5万股调整为171.50万股。预留授予由55.00万股调整为42.87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 518Z007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5月9日,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股权认购款合计11,747,75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71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0,032,750.00元。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1.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5月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5,450,359股增加至317,165,359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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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目前处于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会随之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的总股本以2023年5月15日公司总股本315,450,359股为基数,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2、本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本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相关规定,公司确认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公司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9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71.50万股,产生的激励成本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安排进行分期摊销。预计首次授予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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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
注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317,165,359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2310元/股。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3-038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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