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23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或“公司”)已于2023 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褚国芬女士授权委托公司董事熊军锋先生参会,董事王政先生、独立董事金浪先生、郑成福先生、吕延涛先生通讯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800,000.00元变更为123,733,400.00元,公司股本由92,800,000股变更为123,733,4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00股新股已于2023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启用作为公司正式章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作为《公司章程(2023年3月)》的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作为《公司章程(2023年3月)》的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3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3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3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3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3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名称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 年3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3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名称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3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利润分配制度(2023年3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3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3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3 年3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3年3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3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3年4月7日 (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800,000.00元变更为123,733,400.00元,公司股本由92,800,000股变更为123,733,4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00股新股已于2023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启用作为公司正式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4月3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 :315324 ;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 liubenliang@iyu-china.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的9:0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刘本良

电话:0574-63322990

电子邮箱:liubenliang@iyu-china.com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532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8

2、投票简称:一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3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一彬科技(股票代码:0012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1、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或“公司”)已于2023 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800,000.00元变更为123,733,400.00元,公司股本由92,800,000股变更为123,733,4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00股新股已于2023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启用作为公司正式章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作为公司章程(2023年3月)的附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3 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3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名称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3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利润分配制度(2023年3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3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3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3 年3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3年3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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