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3月15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投资”)持有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为16,499,8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4.9999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兴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恒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16,612,695股减至16,499,895股,持股比例由5.03415%减至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如存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兴投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恒兴投资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点软件

股票代码:6882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业育成中心147A室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国泰时代广场A座4F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3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月10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65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12,695股,该部分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41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恒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499,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兴投资于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18%,具体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新点软件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新点软件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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