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11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0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吴昌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及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认证为工程师。蒋卫平先生自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公司全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以及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近20年的经验,其于2003年成立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年10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兼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2011年9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自2018年3月被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目前,蒋卫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6,316,432股,持股比例为25.37 %,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生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679,877股,持股比例为4.18 %)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安琪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卫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卫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卫平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蒋安琪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87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蒋安琪女士自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协助本公司制定战略及投资规划,以及协助董事长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安琪女士于锂行业拥有近10年的经验,自2016年2月及2018年7月起分别担任天齐集团副总经理及董事,于2021年8月起担任总经理,并于天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多项职务。此外,蒋安琪女士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蒋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6,316,432股,持股比例为25.37 %;其母亲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679,877股,持股比例为4.18%,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卫平先生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蒋安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安琪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安琪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夏浚诚先生,中国香港籍,生于1972年,澳洲悉尼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MBA/EMBA,奥地利因茨布鲁克管理中心核心商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企业管理博士;夏浚诚先生于2021年1月15日起担任公司总裁,于2021年2月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其主要负责本公司全面及日常管理。在加入公司前,夏浚诚先生于1997年4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Olip Italia S.p.A及施华洛世奇(奥地利)工具制造公司。其亦于2011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奥地利斯太尔公司,其中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CEO兼董事总经理,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亚太区负责人。此外,夏浚诚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夏浚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6,900股。夏浚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夏浚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夏浚诚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邹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邹军先生自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自2021年2月起兼任执行副总裁,主要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及税务事务。邹军先生于财务及会计行业拥有近20年经验。在加入公司前,邹军先生于1998年9月至2007年7月分别担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兼高级经理。其随后于2007年12月加入天齐锂业担任董事兼总会计师。此外,邹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邹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3,63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4,300股。邹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邹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向川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8年,商业经济学硕士。向川先生自2020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财务、企业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风险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公司合规运作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向川先生于1976年7月参加工作至1984年5月担任达县立新铁厂副厂长,于1984年5月至1988年8月担任达县覃家坝铁厂厂长,于1988年9月至1991年10月担任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长,于1991年10月至1997年9月担任达县经协委主任,其后于1997年11月加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600438.SH),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至2004年10月。其亦于2004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000876.SZ)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向川先生自2015年3月至2022年9月担任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300775.SZ)独立董事,自2018年11月起任成都蜀采商务咨询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19年10月起担任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4月起任四川羌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自2020年10月起担任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56.SZ)独立董事,于2022年9月至今任雅安百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向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向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向川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向川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向川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唐国琼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3年,会计学博士。唐国琼女士自2020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唐国琼女士作为财务与会计行业的专家,自2008年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曾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参与会计学教材编写。唐国琼女士曾于多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包括:于2008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职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66.SZ),于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51.SZ),于2012年3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28.SH),于2012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67.SZ),于2014年2月至2019年8月任职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有限公司(600139.SH),于2015年4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644.SH),自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唐国琼女士自2018年7月起担任北京世纪德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称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1月起担任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17.SH)独立董事,自2019年6月起担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08.SZ)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起担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01.SH)独立董事。此外,唐国琼女士自2009年12月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会计学教授,现任四川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计划财务评审专家。

截至目前,唐国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国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唐国琼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唐国琼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唐国琼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黄玮女士,中国香港籍,生于1968年,香港大学房地产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数学荣誉硕士。黄玮女士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ESG策略、商务咨询、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的专长,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现任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香港分所)所长以及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美国评估师协会高级评估师、特许皇家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和香港注册商业评估师资格。

截至目前,黄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黄玮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黄玮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黄玮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吴昌华女士,美国国籍, 1965年生于中国,山东大学外文系英美语言文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环境政策与生态经济学硕士。吴昌华女士曾先后担任中国环境报英文版编辑,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项目主管,美国ENSR国际环境咨询中国区总经理、英国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以及朗天众创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裁,现任美国里夫金办公室亚洲主任、亚太水论坛执委会副主席、新加坡CN Innovation首席战略官、未来创新中心主席、日本清凉地球创新论坛(ICEF)指导委员会委员、亚洲开发银行水安全顾问委员会委员,在ESG、可持续发展和新能源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见解。

截至目前,吴昌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昌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吴昌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昌华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吴昌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及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0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东杰女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泽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1、王东杰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8年,工商管理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曾先后在四川省纺织厅纺织工业供销公司、西南纺织市场和四川蜀联纺织股份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工作;1999年5月至今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职,先后从事审计监察、诉讼与非诉讼法务、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等工作。

截至目前,王东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东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王东杰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东杰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陈泽敏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01年12月至2013年在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就职,先后担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务,2013年至今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职,先后担任资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泽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泽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陈泽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泽敏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0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齐集团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9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通知,天齐集团将其持有的630万股公司A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3月8日,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0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H股相关的公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至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应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1、2、3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4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 2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1、2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电子邮件登记、现场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13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单位(本人)对提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1、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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