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11日 04: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晶泉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6名,出席董事6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葛耀勇先生、张东升先生及刘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在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葛耀勇先生及张东升先生仍将在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葛耀勇先生、张东升先生及刘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李俊诚先生、杨嘉林先生及边志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俊诚先生、边志宝先生继任葛耀勇先生及张东升先生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提名杨嘉林先生继任刘剑先生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生产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提名赵立克先生继任葛耀勇先生于董事会生产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俊诚先生、杨嘉林先生及边志宝先生简历如下:

李俊诚:男,汉族,1978年生,清华大学博士,教授级高工。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公司项目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伯克德油气公司访问学者;2009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神华集团神华宁煤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指挥部副总工兼技术部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煤化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煤化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任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内蒙古伊泰煤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2017年9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3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杨嘉林:男,汉族,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1995年1月至1998年3月在公司包头计划科工作;1998年3月至1999年4月任公司运输公司北京调度科副科长;1999年4月至1999年11月任公司运输公司北京调度中心副主任;1999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公司运输公司北京办事处业务科科长;2000年8月至2001年4月任经营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副经理;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任公司经营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经理;2002年2月至2007年4月任经营部华东销售分公司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伊泰集团煤炭运销事业部副总经理;2007年4月2017年3月任公司煤炭运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任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任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0年5月任伊泰化学(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边志宝:男,汉族,197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任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03年4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伊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2004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北京伊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2年2月任公司事业发展部副部长;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任公司事业发展部部长;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事业发展部总监;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嘉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嘉林先生简历见议案一。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边志宝先生、杜志飞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边志宝先生简历见议案一,杜志飞先生简历如下:

杜志飞:男,蒙古族,1972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8月至1995年3月在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工作;1995年3月至1997年8月在伊盟煤炭公司唐公塔集装站供应科工作;1997年8至2000年8月在公司丰镇办事处计划科工作;2000年8月至2002年2月在公司经营部华北销售分公司工作;2002年2月至2005年4月任华北销售分公司副经理;2005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经营部东兴发运站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运销事业部西营子发运站副主任;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任公司环境监察部副部长;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任公司环境监察部部长;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环境监察部总监;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安全环境监察与质量管理部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煤化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环境管理部总监。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顺利、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决定选举独立董事额尔敦陶克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3-01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7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2月9日公告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9.17%股份的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2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27日 15 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7日

至2023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的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2月9日、2023年3月11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com.hk)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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