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8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8日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至2022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志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0,944,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49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5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344,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344,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344,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5%。
(二)董监高、律师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944,6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吴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2.2选举吴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2.3选举张重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2.4选举夏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三)《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郑一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3.2选举倪一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3.3选举奚盈盈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四)《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选举陈云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4.2选举袁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0,94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刘晓杰、邓颖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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