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作为具体项目合作的依据。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按相关各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具体合同的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及种业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各自的创新优势,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种业)与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河源分中心(以下简称:灯塔实验室)于2022年12月7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构建家禽种业产业的“产、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探索“科技支撑产业,产业反哺科研”新机制,实现科技与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以创新驱动家禽种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名称: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河源分中心
(二)法定代表人:彭志通
(三)开办资金:5000万
(四)举办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
(五)业务范围:着力打造具有河源特色、优势突出、促进各产业协调发展的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河源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住所:河源市灯塔盆地综合服务中心岭南农业实验室河源分中心科研大楼A栋
(六)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河源分中心未发生类似交易
(七)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河源分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 方: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河源分中心
乙 方: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平台共享
在满足乙方生产与研究需求前提下,甲方投资建设的动物疫病研究与检测(经P2和CMA认证)和家禽遗传育种研究实验室,无条件与乙方共享,并作为乙方研发、疫病检测工作场所(科研实验基地),乙方不再重复建设类似实验室。甲方获得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资质后,乙方按规定需委托第三方检测且在甲方许可检验检测范围内的业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按需委托甲方开展检测,甲方按市场价收取乙方检测费,同时,在甲方具备相关资质、研发能力和成果经验的基础上,双方可联合参与家禽疫病研究、家禽遗传育种技术攻关项目等事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2、人才共享
为更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甲乙双方实行人才队伍共建、共通、共享,开展各类人才的联合培养工作,构建合作领域的人才高地。甲方在人才引进时,应充分考虑乙方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要,确保甲方人才队伍能满足与乙方全方位开展家禽育种、疫病控制、家禽营养与环境调控、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合作需求,如遇乙方或甲方研发及检测等研究人员不足,在不影响双方工作的基础上,可互派人员协助开展相关检测和研发工作,派遣方式视工作性质及人员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派遣一名人员到甲方挂职或兼任,担任甲方副主任,协管家禽育种与疫病检测平台相关事务。甲乙双方互为对方人员来己方工作提供办公和生活便利条件。
3、合作攻关,成果共享
双方竭力合作开展家禽种业育种研究、疾病防控、动物营养、环境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积极申报科技计划等科研专项,联合申报国家、省、市的纵向科研项目时,在双方能力范围内的项目互享优先合作权,并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如属于双方联合开展攻关的技术成果及其申报相关专利、联合申报的科研专项,由双方共同享有,双方共同的知识产权,转化时必须获得双方的一致同意。属于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种鸡育种资源素材、技术路径及相关信息、技术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等,由乙方负责保存或保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获取、对外转让或泄露。根据双方现有的资源禀赋情况,合作初期,双方侧重围绕乙方所需的家禽种业品种培育、新品系审定、疫病检测、环境监控等方面开展工作。具体合作内容和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十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后仍需继续合作的,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双方就平台共享、人才共享、成果共享达成战略合作,能充分融合灯塔实验室在设备、设施、信息、人才等方面的科研资源和公司所拥有的家禽种资资源、家禽种业育种、成果转化等资源优势,有利公司构建家禽种业产业的创新驱动发展模式,进一步践行科技兴企,提升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家禽种业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二)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但若后续项目合作顺利,将有利于公司家禽种业产业的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具体项目满足双方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时,双方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并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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