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澹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澹朴”)、宁波澹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澹朴”)、北京若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若朴”)、白刚、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通兴泰”)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875,000股、1,112,175股、125,897股、484,666股、2,822,581股。根据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与白刚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确认函》,确认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需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合计持有3,59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74%;海通兴泰与上述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单独持有2,822,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4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2年7月26日起解除禁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45,9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海通兴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371,6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9日北京澹朴和宁波澹朴通过大宗交易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5%,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5549%。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海通兴泰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6%,海通兴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9%。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和《容知日新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截止2022年11月18日,股东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576%,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8%;截止2022年11月21日,股东海通兴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5,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500%,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3.8945%。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股东海通兴泰发来的《海通兴泰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2022年12月7日收到股东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白刚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止2022年12月6日,海通兴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6,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03%;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4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海通兴泰和股东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白刚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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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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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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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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