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2年12月06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编号:临2022-12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量子通信”)为被执行人;

  ●案件涉及金额: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凯乐量子通信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0317709元(本金30000000元、仲裁费220089元、本案执行费97620元)及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利息。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凯乐量子通信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5194270元(本金15000000元、仲裁费111758元、本案执行费82512元)及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凯乐量子通信需承担借款本金45000000元及仲裁费、执行费,从而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最终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凯乐量子通信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鄂10执1732号、《执行裁定书》(2022)鄂10执1733号,现就凯乐量子通信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关进展披露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凯乐量子通信于2022年9月收到荆州仲裁委员会(2022)荆仲字第29号《裁决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3号)。2022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向凯乐量子通信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2)鄂10执1732号、《执行通知书》(2022)鄂10执1733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4号)。

  二、本次执行裁定情况

  1、《执行裁定书》(2022)鄂10执1732号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0317709元(本金30000000元、仲裁费220089元、本案执行费97620元)及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当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冻结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2、《执行裁定书》(2022)鄂10执1733号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5194270元(本金15000000元、仲裁费111758元、本案执行费82512元)及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当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冻结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凯乐量子通信需承担借款本金45000000元及仲裁费、执行费,从而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最终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比照公司重整时间计划,公司预计难以在2022年底前完成重整工作。

  3、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12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2022年年报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鄂10执1732号、《执行裁定书》(2022)鄂10执1733号。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编号:临2022-123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底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税二通[2022]359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2号)。现将该事项进展披露如下:

  截至2022年11月25日,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缴纳欠缴税款和滞纳金。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将空白发票上缴至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机关已停止向公司出售发票。公司母公司现有业务已停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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