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11月30日 04: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元中路188号公司本部办公大楼八楼82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冯杰鸿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杜江红、陈亚军、独立董事卢光武、顾冶青、叶青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舒金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邓泽刚等相关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景忠、刘小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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