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南兴”)高端家具装备智能化生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无锡南兴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8年,公司为无锡南兴申请上述银行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无锡南兴在其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亿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3、债务人: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
4、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基于该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7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746.3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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