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周报(第四十九期)丨昔日百亿私募暖流资产收警示函,两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致47单IPO“暂停”

证券合规周报(第四十九期)丨昔日百亿私募暖流资产收警示函,两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致47单IPO“暂停”
2022年08月01日 23:03 21世纪经济报道

焦点提要

监管趋严!月内多地证监局开出私募罚单,违规买卖“壳”资源受关注

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消息,过去一月内,内蒙古、广东、西藏等多地证监局均对辖区内的违规私募基金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开出涉及私募机构的30余张监管函件,违规行为包括了备案手续办理、重要信息披露、基金管理原则遵循等不合规运作问题等。

1.西藏证监局一连披露19张私募罚单,昔日百亿私募暖流资产收警示函

7月25日,西藏证监局一口气披露了19张私募罚单,其中西藏暖流资管、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西藏国安睿博、堆龙航远创融创业4家私募基金,被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15家私募则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19家私募基金违规行为多为三大类:1)未开展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2)未对在管基金进行风险评级;3)未通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此外,7月18日,谷雨当时也被西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据罚单信息,谷雨当时的实控人、法人、出资信息等发生重大变更,却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信息及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2.广东证监局要求24家私募机构接受监管约谈

7月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因未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珠海高科创投、英飞尼迪(珠海)创投以及知名私募德同基金等24家私募基金有关负责人,被要求接受监管约谈。

3.深圳证监局:部分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买“壳”卖“壳”等违规

7月18日,深圳证监局在最新发布的《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中,公布了监管中发现的三大典型问题:一是未经登记开展私募业务;二是买“壳”、卖“壳”屡禁不止;三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未备案的私募基金。

以买“壳”、卖“壳”为例,据深圳证监局调查,部分已登记私募机构明知他人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可能从事场外配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仍违规出售、出借公司给他人使用。一些私募机构在管理人资格被注销后,买“壳”借“壳”继续募集资金,诓骗投资者。

4.内蒙古证监局对5家私募机构出具警示函

7月1日,内蒙古证监局对内蒙古日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盛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辽盛世国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助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光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从违规内容来看,其中四家公司因信披违规等多项问题收警示函。

5.年内600多家私募被注销,多地证监局在行动

针对私募行业乱象及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在今年频频“亮剑”,截至7月8日,据中基协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显示,年内合计注销私募机构已超过600家。

监管要闻

证监会、财政部: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月29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在多个领域均有规定,《规定》率先将其在证券领域落地,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随着《证券法》民事赔偿制度的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司法解释的出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修改,以及《规定》的施行,从证券审判标准、诉讼程序到赔偿保障环节的中国特色证券民事赔偿体系基本形成。 

证监会:推动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 

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系统年中监管工作会议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动员部署会议,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推动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抓好资本市场开放举措落地,加快推进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公司、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被立案,47家公司IPO集体“暂停”

7月31日,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显示,科创板、创业板分别有15家、32家IPO公司处于中止状态,原因均是证券服务机构被证监会立案,主要涉及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纵观上述47家IPO中止企业,除了思泉新材之外,剩余46家公司均因中水致远而导致IPO中止。另外,经梳理,47家企业中,包含鸿日达、皓泽电子、隆扬电子等多家企业IPO已经过会。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德利股份(605198.SH)前副总裁曲昆生:违反承诺违规减持,收警示函 

7月25日,山东证监局网站公布的关于对曲昆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兴安投资持有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2000万股股份。

曲昆生作为兴安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时任德利股份副总裁,在德利股份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就其通过兴安投资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并承诺不以转让兴安投资股权形式规避上述股份锁定承诺。2021年6月16日,曲昆生转让了所持有的全部兴安投资16%的财产份额,违反了前述承诺。

皇庭国际(000056.SZ):收深圳证监局监管函,要求重视款项清收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7月28日,证监会网站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皇庭集团未按承诺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二、同心基金和同心小贷分红款长期未收回;三、皇庭商服和重庆皇庭广场未完成业绩承诺。

针对上述问题,现对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款项清收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制定专项清收工作方案,根据合同约定及时主张权利,采取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必要手段进行清收,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应对上述款项清收工作进展依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ST美尚(300495.SZ):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对控股股东立案

7月29日,*ST美尚公告,因控股股东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王迎燕立案。

*ST吉药(300108.SZ):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7月27日,*ST吉药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2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证券公司

华龙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违规炒股,新疆分公司收警示函

7月25日,新疆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所辖乌鲁木齐澎湖路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赵明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问题。上述问题反映该分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基金/投资公司

西藏证监局连发19张私募罚单,昔日百亿私募暖流资产收警示函

7月25日,西藏证监局一口气披露了19张私募罚单,其中西藏暖流资管、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西藏国安睿博、堆龙航远创融创业4家私募基金,被证监局采取出局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15家私募则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多家私募机构存在未开展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未对在管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通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等违规行为。

(作者:王媛媛,卢陶然 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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