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4日讯 昨日,万邦达(300055.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月1日,万邦达披露了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飘扬。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0,928,72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40元/股。根据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03,095,7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0.40元/股调整为10.37元/股。
万邦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899.0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王飘扬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王飘扬认购的本次发行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飘扬。王飘扬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说明书出具日,万邦达总股本803,095,760股,王飘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940,370股,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9,912股,合计持有公司30.08%的股份,为万邦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王飘扬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上升至32.89%,本次发行完成后王飘扬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
万邦达表示,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财务成本将进一步降低,现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在环保行业竞争日趋激烈,PPP工程类项目逐年减少,投资回报期限不断变长的环境下,有利于公司跟踪、筛选优质项目。此外,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将更坚定地保持战略定力,专注于优势领域,提高盈利能力并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回报。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永旭、王刑天。东吴证券在发行保荐书中表示,万邦达将业务聚焦在现金流相对稳定的水务处理和危固废领域,保障公司经营资金的良性周转。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控股惠州伊斯科、推动乌兰察布PPP项目债务重组,进一步优化了整体资产结构,通过有效的集团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持了稳健的资产结构,保障整体业务的开展。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优化职责分工、岗位配置和管理流程,加强集团内部管控体系建设,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效发挥总部战略协同、资源协调及风险防控职能,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策略的落地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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