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勤上股份”)董事会于2022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7日(星期四)14:00-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4日(星期一)。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梁金成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6,319,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51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均为2022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6,863,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80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9,455,8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70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09,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6%;反对1,0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11,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80%;反对1,01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1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1%;反对99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2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86%;反对99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3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4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87%;反对9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勤上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