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及2022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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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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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协议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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