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柏龙;证券代码:002776)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4.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并于2022年7月4日开市起复牌。2022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5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目前公司正组织工作人员对《问询函》进行回复。
2、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递交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1189号、(2021)深国仲裁1190号,深圳国际仲裁院就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之间的股票质押业务纠纷事项做出终局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与国信证券就债务解决方案已初步达成共识,如后续双方无法达成和解,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持有柏堡龙的股份存在依法被申请拍卖的可能性。如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所持有的柏堡龙股份被质权方处置,公司控制权将存在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递交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1189号、(2021)深国仲裁1190号,(详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2)。
2、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05,101,0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截止目前,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持有的股权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存在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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