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9日、2016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持有公司股票38,122,4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74%。
二、存续期、锁定期及终止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9个月,即2016年6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止。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38,122,45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2.74%,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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