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14人,代表股份101,546,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101,546,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2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9,596,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9,596,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旭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旭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9,596,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52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常爱民、查显兵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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