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以海南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抵押、担保事宜。
本次贷款的抵押及担保方式如下:1、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2、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3、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面积为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建筑(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0〕字第04894号)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4、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三亚湾海坡开发区建筑面积为128.56平方米的房产(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4〕字第14461号)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5、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名下房产(权证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39号)、(权证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40号)作第二顺位抵押担保;6、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26375号;土地证号:海国用〔2009〕第0946号)作第二顺位抵押担保;7、公司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张海林、张艺林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本次贷款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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