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徐世中先生持有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9.57%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徐世中先生。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与金福源于2021年10月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自始未生效。此后,公司控股股东与金福源一直在沟通重新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至目前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金福源已不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控股股东也不会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金福源。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弈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弈远”)与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福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若股份转让事项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全部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553)。
3、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2年2月17日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一次反馈进行了反馈意见回复。
4、2022年3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弈远与金福源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5、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与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10月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自始未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徐世中先生持有公司29.57%股份,金福源持有公司7.70%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徐世中先生。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与金福源一直在沟通重新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至目前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6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与金福源沟通确认,因金福源自身业务发展规划等原因,金福源已不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控股股东也不会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金福源。
三、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持续推进控制权变更事项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还没有明确的合作方,暂时不能确定控制权变更的具体实施时间。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最终是否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后能否顺利完成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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