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92,709,4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5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188,457,7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4,251,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独立董事华刚先生代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向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4,228.87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91,470,2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1,239,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012,5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3%;1,239,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4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润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191,470,2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1,239,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012,5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3%;1,239,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4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192,403,4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945,7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30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91,470,2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1,239,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3,012,5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3%;1,239,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4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18年4月1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浦环保”)与宁波铭枢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枢宏通”、王春山签订了《关于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铭枢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春山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润浦环保以现金方式购买铭枢宏通持有的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5.64%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6,603.59万元。
2018年4月17日,润浦环保与湖北盛源汉江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盛源”)、庄德辉签订了《关于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润浦环保以现金方式购买湖北盛源、庄德辉分别持有的中油环保1.41%、0.7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1,650.90万元、825.45万元。该股权转让各方未约定业绩补偿事宜。
2018年4月27日,上述中油环保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润浦环保累计持有中油环保28.92%的股权。
2018年7月至8月,因中油环保其他股东增资,润浦环保在中油环保的股权比例被稀释至26.64%。
经公司2021年1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润禾环境以353,555,659.85元受让润浦环保所持中油环保26.64%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前润禾环境直接持有中油环保73.36%的股权,润浦环保直接持有中油环保26.64%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润禾环境直接持有中油环保100%的股权。上述《业绩补偿协议》中所约定的润浦环保相关权利和义务由润禾环境承继。
2、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
润浦环保于2018年4月增持中油环保7.76%股权的交易对手方自然人王春山作出的业绩承诺为:中油环保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数(中油环保合并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分别为9,000万元、13,000万元、16,0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王春山对中油环保三年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实现情况采用累积计算方式进行补偿。若中油环保在三年承诺期内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承诺的三年累积预测净利润合计38,000万元,则润浦环保有权要求王春山进行补偿(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产业并购基金增持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相关业绩承诺调整为: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承诺中油环保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净利润数(中油环保合并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00万元、13,000万元、5,000万元、1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产业并购基金收购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64%股权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中油环保实际完成业绩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油环保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7098号专项审核报告,中油环保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486.11万元。截至2021年末中油环保累计实现承诺业绩40,139.32万元,低于经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数43,000.00万元,业绩承诺方对中油环保2018-2021年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实现情况采用累积计算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按照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法,业绩承诺方王春山应以现金方式向润禾环境补偿4,326,671.13元。
二、业绩补偿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承诺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已向润禾环境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4,326,671.13元,业绩补偿方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已于2021年末(业绩承诺期到期时),根据应补偿金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业绩不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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