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0号公司一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徐东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名,代表股份247,238,6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459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26名,代表股份10,871,1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9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55,577,0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87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91,661,6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850%。
4、公司董事、监事及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张彦周律师、陈宏杰律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意见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0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