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1日 06: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雷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受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视频参会的形式召开。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6,294,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8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2,988,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09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306,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3,306,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3,306,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818,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2%;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00,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92%;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31,370,753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14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60,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34%;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8%;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14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60,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34%;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8%;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8%。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46,125,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3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87%;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8%。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125,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3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87%;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8%。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46,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7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46%;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3,436,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7%;反对2,85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94%;反对2,85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6,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7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46%;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95,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7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46%;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31,370,753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4,54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7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46%;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古少波先生、古朴先生及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6,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7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46%;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6,125,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3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87%;反对1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54%;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段博文律师、王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253,018.3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9,84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516.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2,332.45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

  2、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

  注:1、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表仅列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案件;

  2、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249件(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3,000.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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