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5月19日讯(记者 郭文培)自昔日主力上海新高峰失控后,2019年至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太药业”)“三年一期”连续性亏损。5月17日,深交所就其2021年年报发出问询函,对其持续经营能力进行“拷问”。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次日亚太药业公告,由于原实控人陈尧根涉诉讼案逾6600万元,公司被诉承担连带责任。
“三年一期”连续亏损
4月30 日,亚太药业对外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开发支出的减值情况,因此对亚太药业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基于此,5月17日,深交所就亚太药业2021年年报发出问询函,要求其针对性说明公司为消除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工作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同时,补充披露近三年审计意见类型、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前期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消除的合理性,并重点说明前期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与本期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是否存在关联。
据悉,自2019年昔日主力上海新高峰失控后,亚太药业业绩也开始“失控”。2019年至 2021年,该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9亿元、5.15亿元、3.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9.4亿元、-1.43亿元、-2.39亿元。此外,2022年一季度,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3.51%,扣非后净利润为-0.23亿元,仍为亏损。
原料药业务“归零”
记者了解到,亚太药业主要业务中包含原料药、抗生素类制剂、非抗生素类制剂、诊断试剂等。但2021年度,其5个原料药批准文号产品即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埃索美拉唑钠、替加环素、恩替卡韦,相关业务收入为0元。同时,公司抗生素类制剂销售收入同比下滑13.86%,非抗生素类制剂销售收入同比下滑54.27%。
对此,深交所要求亚太药业结合前述分析及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被诉承担逾6600万元连担责任
屋漏偏逢连夜雨。5月18日晚,亚太药业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称,其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以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陈尧根在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实物出资6600万元及利息563016.67元的范围内承担未履行的债权本金26554577.06元,利息36117560.79元、罚息1417604.7元、复利2074749.9元,合计在66563016.67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亚太药业对陈尧根的上述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亚太药业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需要补充的是,截至2021年末,亚太药业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6.77亿元,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