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半导体行业发展,公司于2019年12月制定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然而,自2020年初以来,持续蔓延的全球新冠疫情以及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导致市场格局变化,继而引发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813万股,其中,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9788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而注销,7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20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而注销。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98.58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9-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8元/股、现金分红0.45元/股,故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97.33元/股。公司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为21,589,059.29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2.181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减少22.181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半导体行业发展,公司于2020年5月制定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然而,自2020年初以来,持续蔓延的全球新冠疫情以及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导致市场格局变化,继而引发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0名首次授予及2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164万股,其中,1名首次授予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0.287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而注销,19名首次授予及2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3.5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而注销。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120.82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108.1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0.45元/股,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120.3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107.67元/股。公司就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为16,172,165.58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3.81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减少13.816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9977万股,回购总金额为37,761,224.87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5.997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减少35.9977万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2、申报时间:2022年5月13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晓华、王丽
4、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5、传真号码:0755-333388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帆先生因公出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朱星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长张帆先生、董事XIE BING(谢兵)先生、董事顾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独立董事张彤先生、独立董事高翔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RAY TZUHSIN HUANG先生、监事蔡秉宪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关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文玉、刘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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