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5月10日 06: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2-02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议案已获全体董事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应飞军先生、严鹏先生、应莹女士、赵忆波先生、徐日光先生、叶平先生、周国华先生、杨宇艇先生、苏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国华先生、杨宇艇先生、苏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王年成先生、周国华先生、赵秀芳女士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提名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应飞军先生、严鹏先生、应莹女士、赵忆波先生、徐日光先生、叶平先生、周国华先生、杨宇艇先生、苏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国华先生、杨宇艇先生、苏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应飞军:男,汉族,1964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稽查处处长、期货处处长,上海泽熙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严鹏:男,汉族,1979年生,硕士学历,曾任长江证券研究员,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研究员。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恒科技,600288)监事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候选人)应莹:女,汉族,1979年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赵忆波:男,汉族,1970年生,硕士学历,经济师,曾任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和纽银梅隆西部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副总监,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恒科技,600288)副董事长,中科大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候选人)徐日光:男,汉族,1971年生,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艾维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艾维琪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宁波艾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候选人)叶平:男,汉族,1962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宁波红光家电商店总经理。现任宁波市华禾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国华:男,汉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19)监事会主席。现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90)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288)独立董事,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宇艇:男,汉族,1978年生,中共党员,天津商业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288)独立董事,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欣:女,汉族,1974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事集团全球总部内部审计,宜家集团中国区财务经理,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5日(周三)下午14:0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2-02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正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一人,股东单位推荐监事二人。经与公司股东协商,提名徐正敏女士、姚佳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徐正敏:女,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安能利塑胶(上海)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58)董事会秘书。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集人。

  姚佳蓉:女,1987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已选举钟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日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相同。

  钟山:男,汉族,1977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浙江工业大学工程硕士。曾任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百批发站办公室副主任、电脑部主管,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公司党委委员,宁波置业发展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22-026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5日

  至2022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5月1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 9:30—下午 4:30)

  4、登记地点: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办公室。

  5、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6、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7、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5000

  联 系 人:严鹏、丛辰捷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联系传真:0574-87367996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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