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永安药业,证券代码:002365)股票交易价格于2022年5月5日及2022年5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20.91万元,同比增长31.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8.99万元,同比增长544.93%。具体内容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5)。
2、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今年以来主营产品牛磺酸产销量、价格均较为稳定。由于公司牛磺酸产品80%左右出口,近期美元升值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亿元人民币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向相关部门备案及履行前期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见2021年12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三)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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