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6日丨泰坦智华科技(00872.HK)公告,于2022年5月6日,卖方泰坦智驾(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西藏腾云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目标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及条件,卖方已有条件地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地同意收购目标公司苏州智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5.493%股本权益,代价为人民币1.1亿元。
目标公司由卖方拥有约15.493%(相当于注册资本人民币7,740,000元),而余下股份由九名投资者持有,其中买方持有约36.589%。卖方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本权益。
目标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较2020年有所增加,乃主要归因于目标集团的快速业务扩张策略,部分受中国市场智能汽车渗透率上升推动。与去年录得溢利相比,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亏损,乃主要由于毛利率下降及开支(尤其是研发开支)增加所致。
于2021年出售事项后,集团对目标集团并无控制权,并将于目标集团的余下股本权益入账列作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金融资产。尽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大幅增加,但目标集团于年内录得净亏损。鉴于上文所述,董事会认为,倘目标集团日后出现进一步亏损,可能会对集团于目标集团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认为,中国的ADAS业务较车用无线连接模块相对成熟,及预期ADAS业务于短期内的日后扩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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