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04月30日 20:4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通过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等投资行为继续推动主业经营发展,预计全年投资总额不超过80,300万元。

  ● 本投资计划内的具体投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2022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概述

  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芯谷”)将通过一系列的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等投资行为,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预计全年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300万元。投资项目将主要围绕主业经营发展,以此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上表中研发项目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研发项目总预算包括以前年度立项未结案及2022年新立项的研发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情况按年度分期投入。

  为提高投资效率,在上述投资计划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项审批并组织经营层执行具体投资项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以上五家子公司100%股权。

  三、审议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投资项目的计划,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开展,预计全年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80,300万元。相关投资行为是以拉动主业为目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投资计划内的相关投资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1、2022年度围绕主业经营的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超过本次计划金额的,则超过部分需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要单独审议的项目,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3、本投资计划内的具体投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发生以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五、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年度编制投资项目计划,建立动态预算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公司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风险控制,以拉动主业经营为核心,实现计划目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10.97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3.9元,共计募集资金23,442.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842.7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2.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5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杭州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0日注销,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3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不超过2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01.88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3,299.1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芯谷”)2022年度拟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奉贤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七宝支行、宁波银行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汉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滚动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授信业务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专项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具体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1、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5,201.88万元);

  2、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43,299.10万元);

  二、2022年度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授信额度2亿元,并为所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租赁方式包括回租赁和直租赁。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流程在上述融资租赁额度、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内办理具体融资租赁、授信、担保及基于授信的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额度及范围的授信及担保、融资租赁,则超过部分需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3、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4、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5、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融资租赁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融资租赁额度仅为公司拟办理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融资租赁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融资租赁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01.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0%;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3,299.10万元,(其中借款担保余额43,299.1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且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新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建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新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建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新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建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70万元。2022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70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议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70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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