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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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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茂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刘桂雄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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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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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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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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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本次审议的议案2和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本次审议的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思思律师、吴里新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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