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28日 04:06 证券时报

  (上接B250版)

  11、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人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上述8名激励对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75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42.35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涉及的回购总金额为1,556,362.50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8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回购注销上述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5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8人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6,750股,回购价格为42.3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与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2、上述《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江苏省常州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横崔路2号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电子邮箱:zqb@czkaidi.cn

  联系人:陆晓波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发挥了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0,441,474.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663,04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750股,以70,626,29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30,639.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0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5%,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现提名徐建峰、陶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亲自出席并向监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附徐建峰先生、陶峰先生简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胡建定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对该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6,750股限制性股票以42.35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建峰先生,197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1997.9--2017.11,在常州华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工程师职位;2017.11--至今,常州凯程精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任硬件工程师职位;自2020年1月至今,在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硬件工程师职位兼监事会成员。

  徐建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徐建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峰先生,198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历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营销中心渠道管理员、高级客户经理,区域部主任,政企高级客户经理。自2021年7月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经理;自2022年5月起,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陶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陶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 决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7日,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迪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8号)核准,凯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万股,发行价格92.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7,37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75,036,320.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将现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5,375.87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8,521.48万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3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28.8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四)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提示

  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的履行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凯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 决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7日,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1、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二)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将现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5,375.87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8,521.48万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6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的理财产品金额三项合计的57.7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四)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提示

  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的履行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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