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宥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慧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小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宥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慧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小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孟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于克、股东梁行先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6,158,8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5%)的监事于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
持有公司13,672,5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33%)的股东梁行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于克、股东梁行先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于克、梁行先先生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注:公司监事于克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508,810股。于克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为于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集中竞价减持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
于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梁行先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计划将按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监事于克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股东梁行先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目前,承诺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承诺外,于克、梁行先先生未作过其他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克、梁行先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于克、梁行先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于克、梁行先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于克、梁行先先生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于克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梁行先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吕慧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吕慧莲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吕慧莲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42,430股,其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遵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份减持的承诺。此外,吕慧莲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吕慧莲女士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孟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8 日
潘孟平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工商银行新昌县支行、交通银行新昌县支行会计员,2003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浙江长兴水泥有限公司、丰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任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宁波朗格世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浙江天台金恒德汽车用品百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11月进入公司,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止目前,潘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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