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与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及实际控制人张春芳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及有关人员未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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