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1,189.28万元,增长588.18%,主要为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797.21万元,下降96.37%,主要为本期期货合约到期结算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23,911.87万元,下降43.98%,主要本期销售收到的银承、信用证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6,134.82万元,增长54.43%,主要为本期收到的项目工程款进项税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负债较期初增加4,628.49万元,增长472.33%,主要为期货合约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47,000.34万元,下降40.93%,主要为前期采购应付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7)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142.80万元, 下降49.98%,主要为与客户结算前期货款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270.51万元,下降70.37%,主要为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749.98万元,下降44.84%,主要为上期根据要求缓交的税费本期缴纳所致。
(10)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50,899.68万元,增长43.15%,主要为本期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期初减少7,327.81万元,下降92.51%,主要为本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及汇率变动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2)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2,127.20万元,增长203.84%,主要本期缴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等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544.30万元,增长382.92%,主要为本期取得的税收返还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820.64万元,增长1705.12%,主要为本期取得是政府奖励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26,025.01万元,下降69.81%,主要为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下游工厂开工率不足、终端需求下降,另一方面受俄乌战争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16)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76,662.89万元,下降252.84%,主要为本期受疫情影响销售回款较缓慢及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货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9,763.19万元,下降30.85%,主要为本期茂名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1,097.39万元,下降126.23%,主要为本期融资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一季度,俄乌冲突引发国际形势动荡,叠加全球疫情,导致丙烷价格暴涨,下游则因疫情原因,开工不足,PDH-PP行业面临亏损局面。在如此不利的大背景下,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运营优势,通过库存管理,降低丙烷成本,稳健经营,持续盈利。
报告期内:
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86亿元,同比减少4.17%,其中:(1)丙烯、聚丙烯营业收入38.02亿元,同比上升47.07%;(2)氢气销售0.91亿元,同比上升152.77%;(3)LPG贸易板块营业收入30.52亿元,同比下降33.76%,随着贸易剥离推进,在营收中所占比重进一步下降;
2、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减少71.35%,其中:(1)丙烯、聚丙烯贡献利润0.52亿;(2)氢气销售贡献利润0.55亿;
3、茂名一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整体建设进度符合预期:在建一套60万吨/年PDH、一套40万吨/年PP、一套20万吨/年合成氨及配套设施进展顺利。现场桩基工程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已全面开工,首批大件设备于2022年1月5日到场,2022年1月26日首台塔器吊装就位,各类主要设备均已到货,地管、管廊施工已全面铺开,钢结构已开始安装,预计年内建成投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一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维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一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维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际到会6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326.17亿元,其中:东华能源64.92亿元,控股子公司261.25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209.28亿元,其中:东华能源34.39亿元,控股子公司174.89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余华杰监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经营与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南京东华的担保额度为10亿元,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燃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南京东华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等项下的债权。南京东华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南京东华系公司从事液化气和聚丙烯经营的主体,信用证的开立、专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开立等经营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东华能源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亿元,东华能源为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8.9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7.85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9.5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5.01亿元,东华能源为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08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9.62亿元,东华能源为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154.96亿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42.93%。
2、公司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太平洋气体船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共计肆艘船)提供履约担保。(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4年4月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3、公司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南太平洋控股公司签署的《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壹艘船)提供履约担保。(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4、公司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Petredec Limited签署《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共计叁艘船)提供履约担保。(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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